蒙冤32年 苏炳坤:无罪是最好的父亲节礼物

苏炳坤(图左,著白上衣)在父亲节当日获判无罪。(林伟信摄)

今天是父亲节,苏炳坤带着儿女家人一起前来聆判,他说,这么多年感谢家人对他的支持,含冤受委屈多年,获得平反被判无罪是父亲节的最好的礼物。昨天被判无罪的林金贵郑性泽等人,也特地前来高院旁听声援

苏炳坤蒙冤32年,身心备受煎熬,从中央社以下整理苏案大事记可一窥他的心路历程。

苏炳坤被控涉及民国75年的新竹金瑞珍银楼强盗杀人案,判刑15定谳,89年获总统赦免罪刑。苏炳坤声请再审成功,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决苏炳坤无罪。

以下为全案大事记:

--75年3月23日,新竹市金瑞珍银楼遭两名蒙面歹徒侵入,歹徒劫走金饰30多两,其中一人并以菜刀杀伤陈姓店主

--75年6月19日,警方郭中雄指证,逮捕苏炳坤。

--75年7月12日,苏炳坤、郭中雄被依惩治盗匪条例的共同强劫而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

--75年9月11日,新竹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苏炳坤无罪。

--75年12月19日,台湾高等法院改判苏炳坤15年徒刑褫夺公权10年。

--76年3月26日,苏炳坤遭判刑15年定谳,开始逃亡。

--76年9月25日,新竹地检署对苏炳坤发布通缉。

--83年,苏炳坤告发陈姓银楼店主胡指强盗赃物而领回,店主日后遭判有罪,这项新证据成为苏炳坤成功声请再审的关键

--86年6月7日,苏炳坤遭逮捕归案发监执行。

--89年12月8日,时任总统陈水扁签署特赦令,同年12月10日正式赦免苏炳坤。

--89年12月10日,时任法务部政务次长文定将特赦令送达苏炳坤,罪刑宣告无效

--106年5月23日,苏炳坤依新修正刑事诉讼法》的再审新制,以发现新事实、新证据为由,声请再审。

--106年9月10日,历经检察总长4次非常上诉、苏炳坤4次声请再审,苏炳坤终获高院裁定准予开始再审。

--106年10月25日,最高法院审理检方抗告苏炳坤获准再审案首度开庭

--107年1月18日,最高法院审理检方抗告苏炳坤获准再审案,邀请林超骏杨云骅陈运财3位学者进行专家咨询

--107年2月8日,最高法院驳回台湾高等检察署抗告,维持高院准予开始再审的裁定。

--107年4月2日,高院审理再审案,苏炳坤向法官林孟皇下跪,求还他一个公道

--107年7月2日,高院开庭审理再审案,郭中雄证称受到警方刑求,才咬苏炳坤涉案。

--107年8月8日,高院再审驳回检察官对苏炳坤一审无罪判决的上诉,维持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