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化可能」台湾司法独有 律师批:喊数字定生死
曾3度被判死的谢依涵,却因「有教化可能」被判无期徒刑定谳,引发外界哗然。律师胡原龙认为,此案更是凸显台湾法官近年来有回避判死的趋势,法院应该列出「教化可能」的标准,否则将难以服众。
八里双尸命案主嫌谢依涵更二审逃过死刑,以「有教化可能」改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昨天驳回上诉,全案确定。对此死者陈进福的妹婿痛批,「人权在哪?」,尤其谢依涵每次说词反反复复,每次都在编故事。死者家属的委任律师也认为,高院明明认定谢依涵有强盗杀人的事实,但却因为心理鉴定认为有再社会化,就跟大家所说的「拖越久越没事」一样,根本就是把「教化」无限放大。
▲八里双尸命案,谢依涵更二审改判无期徒刑逃过一死,死者陈进福家属和委任律师,痛批法官改判无期,根本是无限扩大「教化可能」,事实认定与判决矛盾,令他们相当不服气。(图/记者杨佩琪摄)
律师胡原龙接受《自由时报》采访时候指出,「教化可能性」一词是台湾司法自行发展出来的惯例,在实务判决上太过着重于犯后态度。他认为,科研刑罚应该着重在当下的动机、手段以及情境,才能对已逝被害人做出公平判决。
胡原龙质疑,心理鉴定到底是依多少矫正资源来判定「再犯机率」,单凭杀人犯在狱中的表现,来评断犯人教化、再犯的可能性,缺乏评断基础。他还建议法院可以在隐匿个资后适度公布鉴定报告,提出可信服的鉴定依据,而不是专家信口「喊数字定生死」。
新竹监狱的副典狱长郑秉先先前也指出,台湾目前没有废除死刑,但真正执行的也很少,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法官考量他们有教化可能,但其中很多都是装出来的,「很多被告在监狱里抄佛经、信教、忏悔,都是装出来的,演技都超好,一知道自己二审被判无期,不用死了,回到监狱又是那一副嘴脸,根本没有悔意,对被害家属来说,就是二度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