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15%涉及商业竞争手段?詹婷怡:会朝这方向来做认定

▲MG15%涉及商业竞争手段?NCC主委詹婷怡:会朝这方向来做认定。(图/资料照)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明天(19日)将针对频道代理商和新进有线电视业者的授权费争议首度进行调处。主委詹婷怡今天(18日)表示,有关MG15%,系统业者和频道代理商有没有运用这样的商业机制来从事不公平的竞争?这是一个关键,若以公平会决议和NCC实际来看,确实有这个可能利用这个机制做为商业竞争手段,会朝这方向来做认定。

NCC开放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可以跨区经营后,新旧业者的竞争态势逐渐白热化,新进的有线电视业者全国数位有线公司报纸上刊登广告,批评频道代理商(由旧的系统业者掌控)恶意拖延报价,阻碍市场竞争和产业进步,指控除了「差别待遇」,更有「联合行为」。为解决双方争议,NCC明天(19日)将首度针对频道代理商和新进有线电视业者的争议进行调处。

主委詹婷怡18日表示,调处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而且非常繁重,基本上商业机制还是可以运用做为不公平的手段,也就是说,MG15%这件事,系统业者和频道代理商有没有运用这样的商业机制来从事不公平的竞争?这是一个关键,客观上商业存在的习惯并不代表不会被利用做为不公平竞争,但是也不会因为这个不公平现象来否认这个商业机制,只是从公平会决议和NCC所了解的事情来看,确实有这个可能利用这个机制做为商业竞争手段,会朝这个方向来做认定。

詹婷怡表示,为导正市场秩序,NCC依据有线广播电视法第37条第卫星广播电视法第25条规定,已经公告「供公众收视听之播送平台范围」,也就是系统经营者、频道节目供应事业和频道代理商,未来必须合理、无差别对待其他系统经营者、直播卫星和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而中华电信的郑董事长昨天(17日)拜会NCC时,她已经有鼓励中华电信能积极与频道业者接洽,中间若有碰到争议,可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