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共同富裕 资诚:陆外派台商宜加速两岸薪资配比调整

面对「共同富裕」,会计师建议外派大陆台商宜加速两岸薪资配比调整。(新华社)

近期大陆「共同富裕」的话题在高所得族群讨论得十分热烈,部分台商也在思考其影响。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两岸商务与税务服务会计师徐丞毅表示,目前这波改革运动似乎并未吹向外资,不过,部分有余力的台商也在响应公益性捐款、改善员工福利等活动。面对「共同富裕」,建议外派台商宜加速两岸薪资配比调整。

「共同富裕」一般指的是政府让少部分人透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裕起来,形成示范效应,并透过先富者带动和帮助后富者,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因此,某些陆资企业大老板在偏乡地区成立共同富裕示范区,提高当地劳动者薪资,或者干脆把公司股票分给更多在职员工,让其对公司的成长红利更有感。

然而,「共同富裕」另一个主旋律是依法规调节过高收入和不合理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因此对于有合法收入并未合理纳税的台商而言,未来恐面临较大的压力。

举例而言,过去有些台商负责人喜欢在当地不支薪,或者将外派高管的薪资压在低于当地市场行情的水准,并保留较高的薪资在台湾,又或者让这些台干高管在当地不支薪,成为幽灵台干,这是因为过去台商可透过台胞证在大陆取得工作机会。

然而,随着大陆推广台商申办在当地的居住证、台商在当地开户购买理财商品、购置汽车不动产等非税务申报资讯都已纳入国家税务总局的资讯共享平台,税务机关可以更容易的比对到个人所得纳税资讯与资产购置支出的不匹配情况,从而得出其有未如实申报的不合理收入推论。

徐丞毅表示,若外派台商以中国大陆为主要活动地,但考量家庭重心在台湾,且台湾综合所得税制与税率较低,因此将台湾薪资的配重高于大陆。然而,两岸针对个人所得课税是采劳务提供地原则,因此,若外派台商主要劳务提供地在中国大陆,则其所获配较低比重的薪资确实会有不合理的情况。

徐丞毅建议,有鉴于中国大陆税务稽查能力提升,若想要调整不合理的两岸薪资配比,可以趁这次疫情所造成的交通隔离加速调整,以符合劳务提供地的原则。

徐丞毅指出,在调整过程中有几点值得考量:

第一,两岸劳健保与整体税负是否经过通盘计算(衡平税负测算),评估增额税负的影响,且能给予相应补贴以安抚员工的不安。

第二,大陆税务机关是否会回溯外派台商过往年度的入出境资料。

第三,两岸派遣契约的工作内容是否会产生劳务提供地常设机构的税务风险。

第四,过短或过大的薪资调整在两岸派遣契约中或公司人资是否具有合适的佐证资料。

第五,能否透过适当规划让完税后的薪资汇回家庭重心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