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出勤应给加倍工资 最低薪资调整同步上路

元旦出勤应给加倍工资,最低薪资调整同步上路。(图:shutterstock/达志)

每年1月1日元旦为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被订作是法定休假日,雇主应依《劳动基准法》给假并给薪;如该日适逢劳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日,应由劳雇双方协商择期补假。若雇主经劳工同意于法定休假日或补假日出勤,应依法加倍给付出勤工资。

劳工局说明,若法定休假日经劳资双方协商调移至其他工作日实施,应获得个别员工同意。经调移后,因原休假日成为工作日,劳工于该日出勤雇主无需支付加倍工资。

然而,雇主使劳工于调移后的休假日出勤者,工资应加倍发给。至于出勤超过8小时部分,应按照《劳动基准法》第24条规定支给加班费。

新北市劳工局提醒元旦出勤应依法加倍给付出勤工资。(劳工局提供)

劳工局提醒,2025年1月1日起时薪制劳工每小时最低工资应达190元,月薪制劳工每月最低工资应达2万8590元。劳工局特别叮咛企业主,不论本国或外籍劳工皆有适用,务必注意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劳工局强调,若事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依《劳动基准法》及《最低工资法》可分别处以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锾,并公布事业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等资讯,呼吁事业单位务必遵守法令规定,以免触法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