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至初三工读 薪资应加倍最低218元

▲除夕团圆迪化街摊商拚年前最后商机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许多服务业在春节期间都将增聘时薪人员台北市劳动局22日提醒雇主们,应给予除夕至初三出勤者加倍时薪。

劳动局特别提醒,由于许多学子都会利用寒假加入打工行列,因此雇主们一定要留心,不管工读生或者工时人员,其工时及工资等劳动条件应符合劳动基准法相关规定, 不因采时薪制而有差别;尤其一定要记得,自元旦起最低法定时薪已从103元调至109元。

劳动局特别点名量贩业者餐饮业者,这些公司都会在春节时多聘雇依些实薪制人员,因应年节增加的大量客潮,被排定在除夕及初三出勤者,一定要给予加倍时薪,换算下来每小时至少要218元以上。依法雇主应在时薪制人员到职当天替其投保劳工保险、就业保险等,以及提缴薪资6%金额作为退休金,此为雇主须负担的法定义务,不得要求时薪制人员自行负担。

工时部份劳动局也有规范,时薪制人员每天正常工时为8小时,2周加总不能超过48小时,而且每7天就必须给1天例假,若要求工读生在每日正常工时以外加班,也一定要合法给予加班费,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