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台南市党部被控侵犯劳动人权 判赔23万

民进党专员吴宥成指控台南党部无故解雇且提前退劳保,还休假不足,侵犯劳动人权,经劳资协调未果提告后,台南地院认定,市党部此举不合法,应给付薪资加班费23万多元,全案还可上诉。市党部主委颜纯左回应说,将等收到判决书,再决定后续处理。

吴宥成是民进党中央党部招募的一年一聘专员,前年10月被派到台南市党部,并约定每月薪资为2万7600元与交通津贴3000元,合计3万600元。

2016年10月吴开始工作后,去年3月20日中央党部组织部突然以电话通知不适任,做到3月31日为止,但市党部却提前于3月22日强行将他退保。

吴宥成不满被无故解聘,加上6个月的工作期间仅休假4天,且是春节连假,曾向台南市政府劳工局申请劳资纠纷协调2次,请求市党部给付去年4到9月薪资共18万3600元,以及任职期间于假日及国定假日共上班48天未给付的加班费4万8960元,合计23万2560元。但因双方没有共识,调解不成立。

市党部认为,专员的工作内容是跑选民服务,上班地点并非仅限市党部办公室,也没有规定他每天必须到办公处所,上下班又不用打卡,仅需每3个月将工作纪录交给市党部再转交中央党部,实际监督解聘权均在中央党部。

市党部还强调,并没有与吴宥成签订雇佣契约关系,不应以职称或是否有投保劳工保险,推论两造间存有雇佣契约。

不过,法官认为,既然市党部主张吴宥成的雇佣关系隶属中央党部,为何市党部认为吴不适任,并依劳基法第11条第5款终止劳动契约?如果双方没有雇佣关系,市党部对吴有何考评权利?况且每个月均发给吴固定薪资,如果没有雇佣关系,何来固定薪资?法官据此认定,市党部终止双方劳动契约并不合法,吴依劳动契约请求给付23万2560元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