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呛是否想吃案 警:电影看太多?以为我们不想破案吗

张庭溱被民众呛「是不是想吃案」,他在脸书发文解释警方办案流程。(图/张庭溱提供,请勿随意翻拍,以免侵权。)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人民保母辛苦了!高雄市新兴警分局前金分驻所员警张庭溱,日前见一名女童没钱买蛋糕妈妈庆生,他自掏腰包300元买蛋糕给她,感动众人。张日前在脸书发文表示,处理一起皮包窃案,没想到被报案民众嫌办案速度太慢,还遭对方呛「一定会投诉你」,让他十分无奈,直呼「你以为我们不想破案吗」。

张庭溱在脸书写道,接到报案民众质疑,为什么有监视器画面还找不到嫌犯,甚至被呛「你们是不是想吃案啊!都有画面了还抓不到人?你们根本不够积极,我要去投诉你」、「别在那边官腔官调,我告诉你,我见的世面比你还多,不要太嚣张」;他回说「一切依法行政」,没想到对方大怒「你那什么态度!我一定会投诉你的」。

张庭溱无奈表示,「我不懂是不是电影看太多?案件运作并不像电影演得如此迅速必破,你以为我们不想破案吗?你知不知道我们案子没破要承受多大的压力?你知不知道一件案子可以跑多久?不了解?没关系我来告诉你。」

张庭溱指出,发生刑案第一步骤是警方启动侦查程序,了解案情制作被害人笔录资料过程平均约2小时。第二步骤是展开调查,调阅监视器、翻阅历史资料、前科卷宗,如果确认嫌疑人,通知到案或向检察官申请拘票,过程约1日至3个月;如果无法得知嫌疑人,必须真的完全无法追查,侦查队请示长官后签结,过程约3个月至6个月。

张庭溱说,第三步骤是顺利追查嫌疑人归案,将案件送至地检署起诉、法院审理、判决确定,过程无法确定,可能很快也可能超慢,这非警方所能掌控。

张庭溱表示,刑案发生就算警方积极破案,等到判决确定也要半年,「什么?你说有采集到指纹?喔,抱歉,指纹建档只有建档有前科的罪犯;什么?你说监视器有拍到人?喔,抱歉,我没有跟死神眼睛,光看人我实在不知道他是谁,而且就算警方真的查出他是谁了,第一关任务完成接着是第二关,『去哪里找人?』你以为所有嫌疑人都会乖乖待在家里等警察抓他吗?他们一定到处乱跑到处躲。」「抱歉,我必须诚实地告诉你们,有报案不等于可以破案。」张庭溱强调,当然他们也很想破案,不只是为了功奖,更重要的是那份使命感,「我们都知道被害人很焦躁很可怜,我们持正义之名在努力伸张时,能不能给我们一点尊重、一点加油。」

▲▼张庭溱花300元买蛋糕给小女孩,让她能帮妈妈庆生,引发网友热烈回响。(图/翻摄自高雄市警察局粉丝页、张庭溱提供,请勿随意翻拍,以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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