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扰邻事件日益频繁 宜县府立规范严重者撤照

为防范扰邻事件发生,宜兰政府对于在连栋式住宅社区经营民宿业者,推出更严格的规范。 (宜兰县政府提供/胡健森宜兰传真)

各具特色的民宿越来越普及,也深受游客的喜爱,但民宿衍生的扰邻事件却也越来越多,甚至引发出治安事件,宜兰县政府为此提出因应对策,依据发展观光条例公告「宜兰县民宿经营管理管制事项」,一旦发生扰邻事件除了可开罚,位于连栋式住宅社区的民宿业者一旦被裁处达到两次,经社区管理委员会开会表决后,县府将直接废止民宿登记证

宜兰县政府工旅处表示,近年来屡传民宿扰邻事件,甚至衍生泼漆纠纷,为兼顾县民生活及观光发展,避免民宿因喧哗、烤肉、使用卡拉OK及喇叭等扩音设备造成扰邻的情形,县府推出一连串的管理规范。

民宿扰邻事件越来越多,甚至演变成治安纠纷事件。(警方提供/胡健森宜兰传真)

在民宿申请源头方面,申请民宿的登记者如果是位于连栋式住宅社区内,应取得区分所有权会议同意,且区分所有权人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同时出席人数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县府才会发给民宿登记证。

在后续的民宿经营管理规范方面,县府也明订,一般住宅、农舍、集合住宅及连栋式住宅社区内之民宿,每日夜间10点至隔天上午8点,禁止喧哗、烤肉、使用卡拉OK及喇叭等扩音设备,并须在住宿须知内载明,违反规定者,将依发展观光条例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此外,位于连栋式住宅社区内,取得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同意取得登记证的民宿,如果日后因违反县府公告的管理规定,裁处确定达2次以上,经过社区管理委员会或该排连栋建物之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有区分所有权人三分之二出席,同时出席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之不同意该民宿继续经营,县府将直接废止该民宿之登记证。

工旅处表示,宜兰县民宿的家数至今已达1616家,此次公告管理规范并不是以处罚为目的,而是希望让民宿经营回归以里邻生 活特色待客的初衷,建立县民生活及观光发展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