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职场骚扰 金属总工会吁政府立法规范
职场上肢体的亲密接触或言语上的霸凌都是构成职场骚扰事件,中华民国国际金属总工会理事长于正道博士(右1)呼吁政府立法规范。(中华民国国际金属总工会提供)
「我们不能就这样算了」这是Netflix独播原创台湾影集〈人选之人-造浪者〉剧中的经典台词。近期随着台湾#Me Too事件不断的延烧,相信这句话民众已耳熟能响。职场上除了有「性骚扰」案件外,「职场霸凌」也会造成员工身心灵的莫大伤害,呼吁政府予以立法正视我国职权骚扰问题;劳工朋友共同监督政府捍卫自身权利。
根据劳动部2022年的「工作场所就业平等概况调查」,推估全台约有20万受雇者在工作场所遭遇性骚扰,仅2成曾申诉,其中有3.3%女性、1.3%男性在工作场所遭受过性骚扰,该部统计2017年至2021年被害人不申诉主要原因,除因个人想法不予理会外,其他共约四成的原因与担心申诉后会影响职涯或同事关系有关。
中华民国国际金属总工会理事长于正道博士表示,职权骚扰所探讨的不应仅限于「性骚扰」事件,亦应包含「职场霸凌」,我国虽有颁布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指引,然该指引法位阶上并非法律,劳工遇到职场霸凌事件时,亦仅能够透过事业单位内部制度进行申诉,而单位内成立之申诉委员会委员也少有外部专业人士参与,大多是内部员工或主管担任委员,不免让人怀疑委员会作成之决议的可信度与专业度,更不用说如果职权骚扰的加害者是负责人或主管之情形下,根本难以期待被害者可透过该机制获得救济,对被害者而言又是二度伤害情何以堪!
于正道理事长呼吁,政府既然有决心在七月底前修正性平三法并完成立法程序,故因对于申诉委员会之成员组成、负责人为加害者时如何处置以及被害者申诉后之保护措施应多加检讨着墨,针对「职场霸凌」也应一并检视并予以立法,除透过修法外,中央行政机关亦应给予相关行政规范或指引,让事业单位能明确区分出「合理管理」和「职权骚扰」之间的那条线,期许共创台湾友善的职场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