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调阅录音录影 最快4月起金融机构不可以拒绝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保护消费者,金管会近日将发文金融机构,要求金融机关必须提供民众贩售商品时的录音录影档,主委曾铭宗表示,未来消费者向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索取购买商品的录音录影档时,业者必须提供,最快4月上路

由于金融消费问题层出不穷,立法院财政委员会通过立委卢秀燕提案,金管会应为确保金融消费弱势一端的权益,要求金融机构不得拒绝提供金融商品交易时的录音录影档给当事人

曾铭宗表示,金管会预计近日发文金融机构,开放民众未来可以向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调阅录音、录影档,预估4月初应该就可以上路,届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可以拒绝,民众索取交易过程中的录音录影档,且即使业者要收费,也应该收合理作业成本

根据现行规定电销人员录音档须保存5年,也就是,最快4月上路后,民众也能向金融机构索取近5年的交易纪录档。

此外,金管会研究使用通讯软体line下单可能性目前进度?曾铭宗说,开放通讯软体下单前提必须具有不可否认性及资讯安全,由于Line不是采实名认证,虚名也可以使用,因此,Line不具不可否认性,原则上用Line下单应该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