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江守山给44名员工健检「诈健保费12万」 一审遭判5个月

名医江守山先前遭控诈领健保费,士林地院14日依诈欺得利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月。(图/翻摄脸书江守山医师

记者罗志华徐恺昕台北报导

肾脏科名医江守山先前遭指控利用门诊机会,伪造公司44名员工病历内容,诈领健保费台币12多万元,遭士林地检署依伪造文书、诈欺等罪起诉。士林地方法院14日开庭,依诈欺得利罪判江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45万元。

检方起诉指出,江守山2013年任职肾脏科主治医师期间,因不愿自费帮自己经营国际机能食品公司员工健检,向44名员工谎称免费健检福利,收取健保卡,滥用医师门诊职权,伪造病历内容,利用门诊机会过卡,并开立健康检查医嘱,让员工不用自费就可到新光医院接受健检,共有35人持检验单到院检查,共计12万余元。

当时江守山反驳,是员工自己要看诊,不是要健检,且旗下员工有100多人,若是健检怎么可能只有44人,且每个人检查项目也不一样;侦查期间,他仍坚称,自己没有犯案,平常就知道每个员工的健康问题,所以才没有看诊就制作病例,但内容并非不实,更反控是新光医院因为他年纪大,才随便找借口要他离开。

一审2018年审理时,江守山仍否认犯罪辩护律师主张,江守山的公司共有120多名员工,却只让44人去接受检查,是因为员工向江守山询问健康问题,江守山义诊后,确定身体病况才会开立健检单,让他们去新光医院检查,病历没有伪造,强调是检察官不懂义诊程序,才会误解;士林地院今(14)日再度开庭,认为他犯行明确,审结依诈欺得利罪判处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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