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爆料的免死金牌? 通保法帮造谣者披「隐形斗篷」
▲《通保法》修法后,让匿名爆料者更难被抓到。(图/示意图,非本新闻当事人/达志示意图)
艺人杨又颖因为不堪网路霸凌而轻生,震惊社会各界,其实网路上充斥各种爆料消息,许多都是「匿名」发表,真实性令人质疑,例如先前曾流传板桥收容所有近60只纯种狗将被安乐死的谣言,导致收容所电话被打爆,显示不实消息的散布,严重可能会造成社会恐慌,但这种乱象有办法规范吗?
律师刘育辰表示,无论是透过网路、脸书还是LINE散播假消息,这类「造谣」行为目前多是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处理,依法最高还可罚6万元,拘留最久不能超过5日;如果造成特定对象的名誉损害,则可能触犯诽谤罪,最高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罚金。
▼网路曾流传台湾包装茶饮大多用越南含戴奥辛茶叶制成,当时食药署代理署长姜郁美澄清:「这是故事,有点耸动」。(图/翻摄自网路)
但不管是由检警主动侦办的《社会秩序维护法》,还是必须由被害人主动提告的「妨害名誉罪」,一旦碰上网友「匿名」爆料就变得难办,刘育辰说,「问题就出在《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法上」。
刘育辰指出,以往网路警察可以透过IP位置找人,但修法后调阅IP的资格变得非常严格,检察官只有在侦查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并且有事实足认匿名者与案件侦查有必要性及关联性时,才可以书面声请法院核发调取票,向电信业者查询用户的通信纪录与通信使用者资料。
刘育辰说,无论是诽谤罪、公然侮辱罪,还是罚则更轻的社会秩序维护法,都称不上重罪,因此无法利用调阅IP追人,如果想揪出造谣者,只能试着透过网路平台业者提供注册者的帐号资料,但万一碰上像脸书这种只限重大事件才提供个资的情形,检警和被害人就束手无策。
虽然因为修法后的灰色地带,让匿名者可以在网路上散播谣言而不容易被抓,但如果随意捏造的谎言造成无辜人士受伤害或引起社会动乱,就算全世界都不知道,加害者肯定也心知肚明,届时即使逃得过法律责任,也躲不了良心的谴责,因此在网路「爆料」前,请务必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