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前民眾黨發言人徐千晴得賠15萬元 鄭運鵬酸一審「離苦得樂」判決離譜

民进党前立委郑运鹏不满民众党前发言人徐千晴在脸书指他的征才广告不透露联络人、地址等资料,犹如「诈骗集团」,兴讼求偿60万元,并要求徐女在脸书刊登判决要旨。虽然一审台北地院判徐女免赔,但郑上诉二审结果逆转,台湾高院改判徐女得赔15万元;郑运鹏稍早在脸书表示,期待台湾法治对「言论自由」逐渐找到分寸与界限。

郑运鹏在脸书表示,多年以来,他针对涉及个人侮辱、恐吓的发言与网路留言坚持质询、提告和上诉,是期待台湾的法治对于「言论自由」在每一个个案中逐渐找到分寸和界线,不能让国人误以为「公众人物就活该」、「在网路发言就无罪」、「匿名帐号就不用负责」等。

郑运鹏说,台湾民众党和柯文哲主席并没有好好看待发言人的社会责任,以为攻击他人可以不用查证、长相清秀就言论免责,我认为必须让他们经由司法付出代价、了解言论自由的界线,台湾政治风气才能进步。

另外,一审台北地院法院除判徐女免赔,也在判决写劝世文,「愿所有因他者言论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离苦得乐」。郑运鹏在二审判决后也说「至于一审自以为教忠教孝的假道学可以超越证据和法律的法官见解,我希望司法院能有所检讨,这种的法律见解不是清高,是脱离法治莫名其妙」,又问「你的离苦得乐判决在法律上做了什么?你的离谱,受害者能得乐吗」。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本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