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OL醉倒床上!下体一阵温热 睁眼惊见男同事「头埋双腿」

小琳醉倒后感到不适,不料睁眼惊见同事的脸。(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年轻OL小琳(化名)2016年深夜与3名同事喝酒聊天,不胜酒力睡着。不料一阵子后,小琳睡梦中突然感觉下体「温温热热」的,睁眼一看,才发现是平时要好的李姓男同事正在舔她下体,并用手指性侵,吓得她当场夺门而出。

判决指出,小琳和李男是同事关系,而且交情匪浅,常常一起外出吃饭、喝酒聊天。2016年11月24日凌晨,一行人2男2女相约在另一名男同事家喝酒聊天,但小琳酒量较差,喝了几杯意识随即模糊,所以借了床倒头就睡,剩3人继续聊天。

期间,女同事不断接到家人来电,因此请男屋主骑车送她回家。不料李男眼见屋内只剩他和小琳孤男寡女,竟起色心,先是亲吻小琳的脸颊嘴唇,随后动手脱去女方上衣胸罩裤子内裤,再把嘴凑到左胸和下体肆意侵犯。

睡梦中的小琳感到不适,缓缓睁开眼睛,不料却惊见李男正把头埋在她双腿间,甚至强行指侵,气得她当场喝斥对方「你在干嘛!」随后衣衫不整地夺门而出。小琳成功脱逃后,立刻打电话给未参与聚会的另一名男同事来接她,2人商讨后前往警局报案

▲桃园地方法院。(图/翻摄自GoogleMap)

桃园地院审理时,李男坦承犯行,去年11月被依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2个月。但李男觉得自己只是酒后一时意乱情迷,思虑未坚才犯下大错,结果却被重判,因此上诉高等法院请求减刑。

为此,高院2次通知小琳出庭,但小琳身心受创,不愿再面对李男,只具状表示:「他(李男)造成我一辈子心灵伤害,事后竟毫无悔意,原判决量刑实在太轻」。

高院审阅李男请求减刑的诸多理由,最终认为「性侵时间不久」、「无前科」、「素行端正」、「子女众多」等皆只能作为从轻科刑标准,但无法作为酌量减轻的理由,加上双方至今仍未和解,因此认定原审认事用法均无违误、量刑亦属妥适,维持一审3年2个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