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500万+妻领干薪」跳槽陆企 经理害日商损失123亿...下场曝

▲日商公司吴姓经理被大陆企业以高薪诱惑,还挖角工程师在台成立研发中心,造成日商损失逾123亿元。(资料照/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在台湾某日商公司担任研发经理的吴姓男子,被某家大陆企业以年薪5百万元和安家费等福利引诱,协助陆企挖角同公司黄姓工程师,还在台成立研发中心,2人于离职前更擅自将核心技术重制、使用,还泄漏给大陆竞争公司,造成日商公司逾123亿元损失。桃园地检署侦结依背信、违反营业秘密法等罪嫌将2人提起公诉,并建请桃园地院从重量刑。

检方起诉指出,台湾某日商43岁吴姓研发经理,34岁黄姓研发主任工程师,原本在台湾某日商公司的「微致动器事业部」,负责微致动器、制程设计、产品开发、项目管理与资源分配;音圈马达、光学防手震装置、自动对焦装置、影像折射防手震装置及记忆合金防手震装置等业务。

其中,吴姓经理于2019年间受大陆某公司王姓董事长邀约,在台筹建研发中心,分别开出年薪500万、妻子坐领干薪、认购股票等利诱,吴姓经理还挖脚同公司黄姓工程师跳槽该公司新研发中心,并给予安家费等诱惑,2人分别于2020年2月、5月间先后离职,离职前还违反日商公司资讯安全控管规范,擅自将公司核心技术重制、使用,还泄露给大陆公司高层,造成该公司至少新台币123亿元以上的损失,经桃园地检署检察官于去年4月7日指挥桃园市调查处搜索,才揭露2人犯行。

桃检检察官调查时,吴、黄2人均坦承犯行,检方认为2人涉犯背信、未经允许取得他人电磁纪錄及违反营业秘密法等罪嫌予以提起公诉,并建请法院审酌2人侵害营业秘密,造成跨国日商公司损失金额甚钜,为维护高科技产业健全发展并确保国家产业竞争力,建请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