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3公务员偷卖药、谎报出差 自首认罪均获缓刑
农业部3公务员偷卖药、谎报出差,自首认罪均获缓刑。(台中地方法院/李易昌摄)
时任农业委员会农业药物毒物试验所(现改为农业部农业药物试验所)助理研究所苏姓主持人,与王姓、张姓约雇员私下制造、兜售昆虫性费洛蒙产品赚得12万多元,苏男还谎报差旅费4000多元,3人向廉政署自首;法院审酌3人自首并缴回不法所得,依贪污罪各判1至2年,均宣告缓刑,可上诉。
检、廉调查,51岁苏男自2021年7月起担任毒药所费洛蒙实验室主持人,他和王姓、张姓2名约雇员明知所方制造的昆虫性费洛蒙产品是向动植物防检局申请、获准同意制成的成品,属于公有财物,除试验、农会或生产合作社申请委托推广示范及一般农民领取外,不得对外提供。
惟苏男等3人在2021年10月至隔年3月期间,由苏男私下兜售药毒所制造的蓟马警戒费洛蒙、甘𫉄蚁象性费洛蒙诱引剂、水稻二话螟性费洛蒙诱引剂、秋行军虫性费洛蒙诱引剂给生技公司,贩卖赚得12万7250元充当餐叙、饮料或午餐等用途的实验室公积金。
检、廉查出,苏男2021年8、9月并未出差,却填写国内出差旅费报告表,佯称赴台中、南投郊区做田间费洛蒙试验,申请7次诈得4494元,而后苏、王、张3人向廉政署自首曝光。
检方侦讯时,苏男坦承未经药毒所签准同意就私下贩卖相关昆虫性费洛蒙给生技公司,差勤系统登打不实出差内容,王姓及张姓2名约雇员也都认罪,并有苏男和生技公司对话截图可佐证。
台中地院审酌3人向廉政署自首,苏男缴回不法所得12万多元,且每次犯罪所得都在5万元以下,均依法减刑,另考量王、张2名约雇员是遵从苏男指令,再予以2人依刑法第59条减刑。
法院审酌3人是公务员却私自侵占公有财物、诈领差旅费,斟酌一切情状后,依贪污治罪侵占公有财物罪、诈欺罪等,判苏男2年,缓刑5年,应向公库支付10万元,褫夺公权1年,另判王、张均1年,缓刑2年,褫夺公权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