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雕刻师」隆鼻害命不认罪 法官:有无认真看待人命是关键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自称「女神雕刻师」的整形外科医师陈威宇,2019年为1位汤姓男子隆鼻,没请麻醉专科医师协助,自行麻醉后动刀,汤男因药物引发「恶性高热」身亡,陈男民事一审被判赔汤家556万余元,并与现场麻醉护理师萧女被起诉涉犯过失致死等罪嫌,台北地院今(10日)开庭,陈、萧仍不认罪,但愿意和解,汤男家属要求应先认错,法官安排双方再试行调解。

▲在北市经营医美诊所的整形外科医师陈威宇,被控为病患隆鼻却出人命,10日到台北地院出庭愿意赔偿和解但否认涉嫌过失致死。(图/记者黄哲民摄)

法官明示有无密切监控患者被麻醉后的生命征象,是认定有无违反医疗常规等过失责任的依据。法官强调司法审判并非以外行人角度批判医师,而是查明医师是否认真看待人命、防范即使只有万分之一机会的风险,尤其全身麻醉的风险,不是单一护理师或心有旁鹜的开刀医师所能承担。

由于《刑事诉讼法》去年(2023年)12月三读通过修正,明订鉴定人须在鉴定报告具名,且原则应出庭作证被诘问,以致常受托鉴定医疗纠纷的卫生福利部医事审议委员会,今年(2024年)几乎全面退件不做鉴定,司法机关累计卡关约300案。

▲在北市经营医美诊所的整形外科医师陈威宇,于诊所官网宣传自称「女神雕刻师」。(图/翻摄陈威宇诊所官网)

本案送鉴定也被退件,法官今晓谕双方若不能和解,即使做不成鉴定,合议庭仍可依现有人证物证结案,法官并指先前1位麻醉专科医师出庭作证、「过程已有火花」,检方认为造成证人得罪同业「遭牺牲」、不应轻判,若陈、萧仍坚持无过失,一旦判决有罪,可能错失缓刑机会。

法官还举出另1件医美死亡案例给陈、萧2人参考,案情为医师让抽脂患者服用可能造成呼吸中止的止痛镇静剂,现场仅1名未受过麻醉或加护照顾训练的护理师协助,因疏于注意患者生命征象,以致患者休克、最终不治,医师不认罪,一审被依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半,上诉二审认罪赔偿,才获判缓刑2年。

陈威宇的律师团急忙表示始终愿和解,在求偿案也没讨价还价,同意明年(2025年)1月3日与汤家再度试行调解,萧女授权陈男代处理,但她的律师似乎对证人证词难掩不满。汤男家属委任律师指出,只要陈、萧2人承认过失,家属同意给2人缓刑,也不会对民事一审判决金额加码。

▲与陈威宇一起被控涉犯过失致死等罪嫌的麻醉护理师萧女(左2),10日到台北地院出庭也不认罪。(图/记者黄哲民摄)

现年45岁的陈男开完庭不回应媒体发问,他在北市忠孝东路经营医美诊所,官网宣传自称「女神雕刻师」、「整形外科是我的使命」等语。

2019年3月4日下午1点多,陈男在邹姓男子挂名负责人的北市1家医美诊所,为当时30岁的汤男全身麻醉后隆鼻,现场仅萧女协助置入汤男的气管内管。

过程中,汤男当天下午3点陆续出现每分钟心跳高达120下、体温上升到摄氏43.6度等异状,陈、萧直到下午3点35分完成手术,才惊觉不对劲,设法冰敷、注射解药缓解但无效,下午4点13分汤男失去心跳,经救护车转院急救,汤男隔天(5日)凌晨0点多,死于恶性高温并发多重器官衰竭。

检方查出陈男麻醉使用的肌肉松弛剂succinylcholine,会诱发患者恶性高温,陈男欠缺独立执行全麻能力、没请麻醉专科医师在场协助,又没落实监测汤男麻醉中的生命征象,例如至少每5分钟确认一次体温、密切注意汤男呼气的二氧化碳浓度等。

此外,检方指陈男动刀的诊所,没库存缓解恶性高温的解药,向同业调取已耽误时间,注射解药时,和萧女又没更换汤男残留麻醉药物的呼吸管路,萧女在病历伪填汤男在手术关键时刻,心跳次数均为正常值,据此起诉陈、萧涉犯过失致死、伪造文书等罪嫌。

陈男坚称自己是合格医师,可开立麻醉药物及执行麻醉医疗业务,辩称就算当时有麻醉专科医师在场,也无法及时发现汤男出现早期恶性高温症状,自认无过失。汤男家属向陈男与诊所负责人邹男连带求偿共658万余元,一审去年8月判决应赔556万余元,上诉二审高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