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穿窄裙露「腿根」 色主管偷摸:马步再跨大一点
OL穿窄裙遭色主管偷摸,还说:「马步再跨大一点。」。(示意图/达智影像)
中国人寿连姓男主管,2年以「指导健身」为借口,偷摸一名女员大腿根,还要她「马步再跨大一点」,公司调查后认定连男性骚扰,移由台北市政府裁罚2万元。连男不服指称,女子因感情受骗才会诬指他性骚,于是改打行政诉讼抗罚,但市府抗辩称,女子回连男的LINE讯息不是「嗯嗯」,就是「贴图」,看不出两人有感情,仍被法官判败诉。
判决书指出,连男2年前与被害郑姓女员工外出做陌生开发,结束后约她上车到白沙湾讨论工作,到达时天色已黑,女子不疑有他,仍下车坐在一块漂流木上与连男讨论,连男随后就以「自己健身有点小进展」为由,开始指导她运动。
据《苹果》报导,郑女控诉,当时她身穿套装窄裙,根本不适合激烈动作,连男却要她一脚在前,一脚在后蹲马步,再从背后撑住她,趁机摸她大腿隐私处,又伸手撩起她裙子,要她马步「再跨大一点」,教扩胸运动时,还偷摸侧乳,甚至将双手穿过她腋下架起,要她把腿抬到半空练腹肌,事后回到车上,又要她将美腿抬高继续练习,甚至伸手进她衣服内碰胸检查有无副乳,女子吓傻,死命抓住衣领不放。
2个礼拜后,连男骑机车载她去淡水故技重施,回程停车休息时,伸手将她架离地面要她抬腿练腹肌。经过这两次遭遇,郑女感觉对方不怀好意,向金管会提出申诉,全案移由中国人寿公司调查,公司认定白沙湾事件构成性骚,淡水事件则因证据不足不构成,北市府因此依《性骚扰防治法》裁罚连男2万元。
连男被罚后向卫生福利部提起诉愿抗罚,但被驳回,又改打行政诉讼,主张女子是因自觉感情受骗才诬指他性骚,要求撤销诉愿决定及原处分。
北市府抗辩,连男提出的Line截图显示,女子和他并无特别熟络的对话,他还为此向女子抱怨「我发现你line跟本人都不好聊耶」、「本人聊天几乎都回嗯嗯」、「Line就回几个贴图这样。」,且连男本身不是健身教练,白沙湾也不是健身房,加上郑女没要求他指导,已经冒犯女子人格尊严,而连男在公司约谈时,坦承触碰女子身体,收到调查结果也没再申诉,事后提诉愿与行政诉讼,又改口不承认,说法不可采。
台北地院认为,女子和连男原本相处关系良好,若非遭受性骚扰,怎会提出申诉时,明确表示连男行为让她觉得恶心不舒服,事发隔天还向友人诉苦,显见她确实因此感到不悦。反倒是连男主张郑女因感情受骗才会诬指他性骚扰,却拿不出相关证据,其主张难以采信,于8月中旬驳回连男请求。
★请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