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版权改革第一枪! 法国竞争管理局对 Google 祭出新规范

▲Google被迫要求与媒体进行公正谈判。(图/pixabay)

记者谢仁杰综合报导

法国竞争管理局(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发布一项裁决,若 Google 要使用法国出版公司新闻机构的新闻内容,必须向发布商支付相应的费用,此裁决从10月底开始生效。对于修订后的《欧洲版权指令》,Google 认为,欧盟新的权法规缺乏仔细的衡量,此举会对欧洲蓬勃发展的创作经济造成损害。

去年4月,欧盟版权法改革获得多数成员国的支持,新版权法要求 Google 向出版商支付新闻片段的费用,而法国是最先实施这一规定国家

法国竞争管理局在声明中指出,Google 此前的做法对新闻界造成严重且直接的伤害,同时出版商和新闻机构的经济收益也会受到影响,此法的目的就是要改善这种情况,让出版商从记者制作的内容中获得报酬。出版商则表示,Google 展示他们的内容而不付费,等于将广告收入拱手让给 Google。

竞争管理局认为,Google 可能会滥用其主导地位来规避「著作邻接权法」,避免采取任何形式的谈判,对发行商新闻社施加不公平交易条件。大多数媒体组织都不愿接受 Google 的条款,因为他们担心看到来自索引擎的访问量会急剧下降,管理局认为这是 Google 对新闻业的直接影响重大,剥夺了出版商和新闻社的重要资源

另一方面,管理局已经预见了 Google 可能在谈判期间出现勒索的可能性,规定谈判必须「不影响索引、分类或 Google 在其服务中包含的受保护内容显示方式」,谈判也不应该影响 Google 与发行商和新闻社之间可能存在的其他经济关系,且要求 Google 每月必须提交一份如何遵从这些决定的详细报告。为了避免故意拖延谈判,谈判时间被限制在三个月之内。

新闻媒体联盟主席 Jean-Michel Baylet 将这一决定视为巨大胜利,「我们的论点抗争是公正的,我们将会继续努力,迅速执行这个决定,以捍卫联盟中所有发行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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