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家弃子33年还回来找儿女要抚养费 法官没让她得逞

妈妈离家33年不闻不问,没办法赚钱就回来要抚养费。(图/达志示意图

生活中心桃园报导

一名64岁彭姓妇人年轻时抛家弃子,但多年后她因为跌倒送医被安置,又得了失智症,因此失去谋生能力,她竟把脑筋动到都已经成年的2名子女上,声请每人每月各付她1万元扶养费,不过法官认为她根本没有尽到养育责任,不应如此要求,因此没能如意。

据判决书,2兄妹说,「小时候她就抛弃我们,从没养过我们、也没见过她,对她印象很模糊」,孩子父亲也作证,妻子民国73年子女3、4岁时,因为一次和他在吃饭时吵架,就拿了行李就离家,再也没有回来,2个孩子都是他养大的,10几年前办离婚时也没跟子女会面

法官认为,彭妇儿女年幼时起,就没有尽扶养义务,若要他们负扶养义务「显失公平」,认为其为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