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父亲!下药迷奸女子得逞 还要女儿做伪证避刑责

▲一名男子下药迷奸理容院上班的女子得逞,事后竟要女儿做伪证帮他卸责。(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一名男子日前在理容院结识一名女子,他以「陪我女儿逛街」为由,邀对方一起逛夜市不料却在途中趁机于饮料内下药,迷奸对方得逞,还要女儿出庭做伪证。法院审理之后,认为该男子犯后态度恶劣,判处他8年有期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新北市这名陈姓男子,因常去理容院而与一名女子小芬(化名)认识。陈男在去年7月1日邀她一起逛饶河夜市,当时陈男说会带女儿一起去,小芬不疑有他,当晚7点半左右,搭上陈男的车子一同前往。

途中陈男拿了一杯木瓜牛奶请小芬喝,他还催促说「赶快喝,退冰了就不好喝」,不料小芬喝了半杯左右就不醒人事,之后感觉下体东西撞到」才清醒过来。小芬发现自己躺在陈男家中床上衣着完整,陈男则在一旁。当晚11点多,小芬回到理容院仍感到身体不适,男友察觉有异而带她到医院检查检验出有安眠药成分而提告。

检方侦讯时,陈男的女儿表示,阿姨(指小芬)在逛夜市时需要父亲搀扶,离开家时走路也有些摇晃;但法院审理后,陈男的女儿却称说阿姨是自己走进家里,还和阿公打招呼,事后阿姨睡了一下,自己全程都在房内,父亲并未碰触阿姨。

法官认为小芬的内裤阴道都采集到陈男的DNA,尽管当时依着完整,但由于小芬身着短裙,陈男只须脱对方内裤就可发生性关系;且陈男女儿前后证词不一,质疑是替陈男掩护,因此不足采信,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行判处陈男8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