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6連霸議長賣官 重判10年2月

澎湖县议会前议长刘陈昭玲收钱插手人事,被重判10年2月。图/读者提供

此案侦办期间,澎湖地检署连续两次声押刘陈昭玲获准,羁押长达4个月,去年3月她被澎湖地检署起诉,移审后以1000万元交保,刘陈昭玲回到议会后,随即请辞议长,当时为澎湖政坛投下震撼弹。

国民党籍议员刘陈昭玲纵横澎湖政坛40多年,是台湾首位「六连霸」议长,检方获报她长期插手县府人事,利用议长身分对县府局处首长施压,使局处首长迁就她安排的人事。

检廉侦办时,针对刘陈昭玲插手的人事,共分6案调查,分别为车船处预算案、车船处人事案、文光国小人事案、消防局人事案、卫生局人事案。

检调查出,刘陈昭玲受选民所托完成人事案后,便以卖包包、送礼、捐献庙宇等明义,向「买官者」索贿。合计从2017年至2021年为止,共收贿176万余元,澎湖地院审理期间,刘陈昭玲、秘书陈淑美均认罪,且刘陈昭玲均缴回犯罪所得。

澎湖地院法官痛斥刘陈昭玲、陈淑美严重败坏官箴,腐蚀国民对于公务廉洁性信赖,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共6罪,各判刘陈昭玲4年至5年2月不等徒刑,合并应执行刑10年2月,陈淑美则判刑1年至1年6月,合并应执行3年10月,各褫夺公权6年、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