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陳其邁縱容城中城大火反遭搜索 一、二審都判她無罪

傅姓女子在脸书24个社团发文,称造成46死的城中城大火是市长陈其迈纵容建商纵火,因正值2022年大选期间,经调查局搜证后,检方依违反选罢法起诉,高雄地院以「选民有质疑权利」等理由判傅女无罪,检方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认傅女言论属合理评论,维持无罪。

2021年10月14日,高雄盐埕区城中城大楼失火,最终造成46人丧命。前年九合一大选前2月,傅女在多个蓝营、韩粉社团发文,「笑死,高雄一堆浮尸,陈鸡迈视而不见,……,城中城纵容建商纵火,烧死几十人,假装不知道,因为都是共犯结构吧?」

因贴文点名城中城大火是建商纵火,被陈其迈阵营提告,调查局资安工作站立案侦办,并前往傅女家中搜索,带回多项证物。

检方认为城中城大火针对市府疏失部分已经签结,傅女未经查证,发表言论不实,已有意图使人不当选意图,侦结依违反选罢法将她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傅女称城中城大火发生后,经过媒体多次报导,她是提出自己的疑问,并没有散播不实言论。

法官认为,城中城大火案发后,社会对于市长是否应负政治责任有热切讨论,傅女评论陈其迈应担负行政疏失、政治责任,并非毫无根据,根据她发文脉络,并非恶意虚构发文。

法官认定,傅女发文内容属于可受公评之事,是陈其迈竞选时无从回避的争点,若对傅女入罪,恐对言论自由及相关言论产生寒蝉效应,傅女言论属宪法保障范围,不具真正恶意,判她无罪。

检方不服上诉,主张城中城大火犯嫌经一、二审判决有罪,傅女仍捏造「城中城」案为「建商纵火」、「陈其迈纵容建商纵火」,并张贴于脸书社团,以致假讯息流传,具有真正恶意。

但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雄检曾对大火起因分五大案调查,最终以查无不法事证签结,但仍有受灾户不满,还有高雄市议员召开记者会质疑签结原因,可见调查结果社会仍有反对意见,并不属于「不可质疑的结论」。

合议庭认定,傅女是依据新闻报导,推论、质疑陈其迈对于城中城大火涉有相关责任,才发表相关言论,发言尚有一定事实根据,未脱离合理评论范畴,因此不具虚构事实的真正恶意,维持无罪判决。可上诉。

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3伤,公祭时市长陈其迈前往高雄市立殡仪馆致哀。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