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警攔到481萬賭金...敗在「違法搜索」 一、二審都判無罪

台中萧姓男子在太原夜市旁超商被保安大队警方盘查,车内遭起获3袋共481万元现金,追查发现涉嫌经营赌博网站赌金,检方依赌博、洗钱罪起诉他。台中地院一审认为,警方迳自命萧「拿出来啦」属违法搜索,排除证据力判萧无罪,台中高分院二审也持同见解判处驳回,仍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萧男2021年和诈骗集团经营赌博网站,同年8月9日搭廖姓友人车在太原夜市被保安大队拦检,从他车内找到装有251万500元、81万700元、149万3500元的3个纸袋,共高达481万4700元,侦查后认为萧嫌疑重大,依赌博、洗钱等罪嫌起诉他。

台中地院一审时,萧坚决否认,辩称在夜市和1名绰号「小赖」的人碰面拿3、4万元,是他赌博赢钱,其他400多万元是他陈姓老板的钱,要帮对方拿回西屯的家,被警方拦检时遭围住,吓到才说是赌博的钱。

萧的辩护人说,萧并无同意搜索,警员将车上提袋打开前,无证据显示内部有何违禁物,认为警方搜索、逮捕均不合法,萧被抓后不得不屈,难认供述是出于任意性,主张警方违法搜索扣得现金、手机及鉴定,均应排除证据力。

一审传唤保大贺姓、尤姓警员,2人称太原夜市及附近超商是巡逻热点,因2辆车违停、交头接耳,见警车过去就加速驶离,认为有盘查必要。

一审勘验画面发现,警方没发现萧等有自伤或伤人行为,就直接要求萧交出车内提袋,此举已是搜索行为,且警方未向萧表示要搜索,就说「你打开、自己打开」、「拿出来啦」,萧受优势警力控制听命取出,难认有征得他自愿受搜索。

且萧也非现行犯,认定警方扣案现金是警方违法搜索取得,一审排除警方因违法搜索、逮捕及扣押的现金、手机及鉴识等证据力,判处萧男无罪,检方不服提上诉。

台中高分院二审再度勘验警方密录器、相关证词,发现警方巡逻认为萧和不详人士在路口拿金钱、加速搭车离开,却因非法搜索、非法逮捕而扣得装有现金的纸袋,都是非依法程序取得的证据,且警方盘查过程,也没表明执行搜索的原因、用意,萧男无法理解下,也无从选择同意或拒绝。

二审依权衡、比例原则考量后,仍排除警方因违法搜索、扣押取得金钱的证据力,认为检方上诉无理由,判处驳回。

台中保安警察大队。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