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 整墓首例放火罪 检不起诉

屏东县祭出放火罪盼能遏止公墓放火歪风,首例被移送男子案件侦结,裁定不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恒春消防员因支援公墓火警遭水车压伤送医不治,屏东县长周春米责成警消调查相关案件,并扩大宣导严禁民众放火燃烧杂草外,更祭出「放火罪」盼能遏止歪风。一名68岁陈姓男子因在墓园燃烧杂草,随即被依法送办,成为全县遭移送首例,经检察官侦查终结,认定没有导致公共危险,最终予以不起诉处分。

屏东消防员萧翰隆于二二八连假期间执行公墓打火勤务时,意外被5吨重的水厢车压伤,送医抢救仍伤重不治;事后又发现,一名75岁邱姓老翁带镰刀去整理祖坟、割杂草,却遇到公墓火警来不及逃,家属发现时人已身陷火海、惨遭火噬,这也让外界正视公墓火警严重性。

为遏止歪风,周春米祭出放火罪严办,陆续便有多位民众被移送,其中陈男曾在公墓现场整理并放火烧草,成为全县首例被移送首例。但陈男表示,他和友人于3月2日下午4时许整理祖坟后,以打火机点火、燃烧枯草,但强调过去都是这样处理,不知会因此触法。

检警发现,陈男除草后会先将杂草堆放成堆,然后放至先前用锄头挖好的壕沟内,以打火机点燃,接着再利用自备的水源烧熄,整个过程约5分钟,警消获报到场时确实仅剩白烟。

检察官在现场勘查时也发现,祖坟旁土块有明显整理痕迹,墓地旁也备有空水桶,因此认定陈男是集中杂草燃烧,再备水熄灭,无故意放火导致公共危险意图,加上他在尚有余烬时并未离开现场,随时采取防范措施,因此全案侦结,检察官予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