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选秀会报名至6月30日止 7月21日线上选秀

PLG决定自行举办选秀会,即日起接受报名,6月30日截止,7月21日线上选秀。(PLG提供/资料照)

职篮P LG联盟发出声明,今日收到「中华民国篮球协会篮球联盟选秀指引」,内文表示各联盟得自行规划选秀制度,因此PLG也于今日公布2021年新人选秀将自即日起至30日接受报名,因应新冠肺炎疫情,联盟史上第一次新人选秀会,将于07月21日采线方式进行。

日前PLG曾派员参与篮协举办的「跨联盟选秀制度研议会议」,PLG基于尊重球员有决定自己未来之权利精神,在会议上坚定表述,自行举办选秀是PLG联盟与球团共识。而在今日收到篮协提供的选秀指引草案,PLG特别感谢篮协的帮忙及支持,并协助PLG建立专属职业篮球制度、规章文化,期待未来持续和篮协相互尊重及配合,共同为台湾篮球打造更好的环境

PLG强调,未与联盟球团有正式球员合约或不符本联盟自由球员身分之球员皆须透过选秀加入球团,与国内外球团及其相关企业签订合约且仍在效期内不得报名参加选秀,违者自负法律责任

欲参加选秀者,需应年满 20 岁,但曾注册大专篮球联赛之在学学生,应于选秀年8月31日(含)前已年满 21 岁或完成大三以上之学业,未曾在本联盟注册,并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1. 具有台湾高中篮球联赛甲级、大专篮球联赛公开一级资历外籍生球员必须曾于台湾高中、大专篮球联赛连续注册满 2 年),或其他地区同等学生篮球联赛资历经过任一联盟所属球队总教练或联盟推荐(须附推荐信签章)。2. 未满 27 岁之华裔球员(1995 年 1 月 1 日(含)后出生者)须经过任一联盟所属球队总教练或联盟推荐(须附推荐信并签章)后参加选秀。

此外,PLG也规定新秀合约形式年限应为制式 2+1 形式合约,前2年为保证合约,第3年为球队选择权,新秀合约若附带旅外条款,必须履行完前2年保证合约才可以执行旅外条款,一旦执行旅外条款,未来再回到联盟,原球团得视原先新秀合约尚未履行之部份,保有第 3 年球队选择权、优先议价权与比价人权

薪资部分,新秀合约薪资最低月薪为首轮第一顺位台币9万、第二顺位8 万、第三顺位7万,最高年薪为180万;其余首轮顺位为6万、次轮5万,第三轮以后为4万,最高年薪为150万。凡曾获选为FIBA国际正式锦标赛中华代表队世界杯内赛亚洲杯会内赛、亚洲运动会12人名单,世界杯与亚洲杯资格赛同一阶段两场比赛皆须登录出赛)者月薪最低12万,最高年薪为200万元,未依保障薪资给付,该球员可向联盟申诉,要求离开该球队,成为自由球员。(如已签订新秀合约后入选当年度FIBA国际正式锦标赛中华代表队者,须于赛事结束下个月起调整为月薪最低12万,并按比例调整最高年薪。)所有签约金、非现金实物收入等皆算在年薪内,签约金则按合约年分摊提至每年合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