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每月只给4500生活费 丈夫半月秒花光…怒控家暴!

家暴示意图,非本事件事物。(图/翻摄自PAKUTASO网站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而大众对家暴的印象可能是夫妻间的拳打脚踢,不过其实范畴并不仅只于此。据《华商报》报导,山东威海张亮化名)结婚2年,在孩子出生后他的生活费被妻子控管,每月只能拿到1000元人民币(约台币4500元)。律师认为,妻子没收丈夫新资,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这就是家暴了」。

据报导,威海市民张亮平时花钱不加节制,有了孩子之后,家理的开销可能会入不敷出,因此被妻子要求交出他的工资,每月只有约台币4500元的零用钱,过没多久后,他就深深感受到「手中没钱,心里发慌」。

张亮之后还是像以前生活一样,不时与朋友出去吃饭,买游戏卡跟烟,结果半个多月就花完了生活费,于是伸手向妻子要钱,反而被数落一番,被嫌弃根本不顾家;事后为此与妻子大吵了几次架,还陷入冷战。他认为,妻子这是对他实行家暴。

威海律师苏村野认为,每个家庭管理经济方式不同,所以丈夫每个月固定收到生活费,这种情况并不算家暴,要被定义为家暴,「就要具体看这种方式对丈夫的影响」;有些人的开销可能不大,那一个月就算给个几百块也不会对生活产生差异,那就不是家暴了;但若是像张亮一样,妻子没收工资又被限制消费,让张先生明显感受到被控制,夫妻关系也因此变差,「这就是家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