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3.5万!18岁嫩妹遭讨债「只回贴图」 惨被姊妹淘掌掴逼援交

小晴因积欠3万多元债务,因而遭到黄女逼迫下海援交。(图/翻摄pakutaso网站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市一名女子小晴(化名因故积欠黄姓女子3万多元债务,事后黄女以LINE传讯催讨时,小晴却都仅传贴图回复,气得黄女约小晴外出谈判,并逼迫小晴住进她与男友租屋处中监控,随后再以援交方式偿还债务;直到1个月后,小晴终于将3万多元欠款还清重获自由,立即报警提出告诉。

判决书指出,整起案件发生在105年10月,当时小晴(18岁)与黄女原本相当友好,外出唱歌、吃饭皆由黄女友作东付帐,累计约3万余元,岂料事后2人因故闹翻,黄女遂频频以LINE向小晴追讨3万元债务,但小晴看到讯息后却未正面回应,仅回传贴图给黄女,因此点燃黄女怒火

105年10月下旬凌晨1时许,黄女与小晴相约在金华路与成功路口谈判,一见面就猛地朝小晴脸上巴掌,接着再度开口要求还钱,但小晴当时身无分文,也无法向打工的店家预支薪水,随后立即被黄女及其黄姓男友带往2人位于新民住处逼迫「援交还债」。

小晴供称,黄女2人为防止她逃离,要求她住在租屋处不得擅离,并且拍下她照片PO上各大交友软体网罗寻芳客,再由黄男担当马伕将她载往汽车旅馆进行援交,每次获利2000至3000元不等,金额全由黄男拿走转交给黄女,期间若每天援交的「来客数」不甚理想,还会遭到黄女暴力相向,甚至拿爱的小手打她大腿内侧,直到1个月后还清债务,黄女才愿意放她自由。

黄女及其男友到案时供称,小晴确实积欠35000元债务,援交只是为了还债,并非有从中获利,且小晴援交所获金额全部交由黄女,黄男并未从中朋分;另一方面,小晴供称自己遭到「软禁控制」一个月,但检方却发现,在这段时间中,小晴仍持有手机可以呼救,且也可趁隙自旅馆逃离,因此两造双方是否存在「监控」一事实在难以认定。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不论黄女是否有使用其他手段控制小晴,2人媒介援交确实属实,考量黄女与黄男育有一名未满周岁之婴儿,且2人在夜市摆摊收入不定,一审妨害风化罪判处黄女10月有期徒刑;而黄男则是因有诈欺、抢夺、妨害性自主、肇事逃逸等多项前科素行不良,因此判处1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