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入女大生更衣室伸出「色色手机」 因为这个原因…检不起诉
▲潘男涉嫌2018年8月间潜入某大学游泳池女更衣室内,手机偷拍女大生盥洗。(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桃园市一名潘姓男子去年8月间潜入龟山区某所大学游泳池女更衣室,见一女大生正进入更衣室盥洗以手机偷拍,女大生抬头发现一只手机正对着她赶紧报警求助,警方将潘姓男子逮捕到案;检警侦讯时,却发现手机内没有偷拍影像,潘男辩称,趁女更衣室无人时为满足好奇与刺激才进入,桃检8日侦结以不起诉处分。
潘姓男子遭指控于去年8月24日上午10时许,潜入桃园市龟山区某所大学游泳池女性更衣室,以手机偷拍正在沐浴盥洗的女大生,当时正拿浴巾擦拭身体的女大生,抬头看到一支手机对着她,害怕之际不知道手机是否拍摄她盥洗过程影像,立刻报警逮捕34岁潘姓男子。
潘男在侦讯时否认有偷拍情事,他知道女更衣室男性不能随便进入,辩称以为女性更衣室内没人,为满足好奇、刺激才进入女更衣室。
检警在潘男身上起出2支手机,送请刑事警察局进行照片与影像数位还原鉴识,未发现手机内有相关偷拍纪录,潘男进入女性更衣室行为确有可议之处,但查不到他偷拍女大学生盥洗照片或影片,基于罪刑法定原则,自无从以妨害秘密罪责相绳,因犯罪嫌疑不足,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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