呛烧屋还脱11岁男童裤 躁郁病患恶喊「我要帮你打手枪」
▲黄姓男子交谊厅强摸男童下体,一审判9个月徒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达志示意图)
高雄一名黄姓病患居然在医院交易厅强脱男童小杰(化名,11岁)的裤子,被陈姓病友撞见后才停止恶行。高雄地院一审依对未满14岁心智缺陷的男子犯强制猥亵罪,判黄男9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黄姓男子于2016年2月22日被鉴定为轻度身心障碍者;同年6月份因情绪激动、扬言要放火烧屋,被家人送医住院治疗,未料竟在医院的交谊厅,趁小杰专心看电视的时候,强脱对方的裤子,甚至伸手摸、捏男童的性器官。蔡姓护理人员经陈姓病友告知后,立即通报社会局介入处理。
陈姓病友证称,当天亲眼看见黄男对小杰说「我要帮你打手枪」,对方还不断大叫「我要跟护士讲」,所以才会赶快通知蔡姓护理师处理。小杰在法庭上则表示,当下感到非常害怕,因为「他碰我尿尿的地方还捏了好几下」,直到用力甩开对方的手才停下来。
黄姓男子矢口否认有强制猥亵的行为,辩称当天是小杰要求抱着转圈圈,事后进交谊厅看电视时又来打扰,因此才会手捏对方的性器官欲阻止,并不断强调隔着裤子摸,所以主观上没有猥亵的意思。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男当时行为意识清楚,是非判断并无异常,虽为逞一时私欲而犯下错误,但因没有前科又与男童家属达成和解,因此一审依对未满14岁心智缺陷的男子犯强制猥亵罪,判黄男9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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