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妹被马国拘留变各说各话 外交部一次说清楚

台女护照破损遭禁35小时马国海关疑索贿。(图/翻摄自乔妹脸书)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暱称「乔妹」之国人于3月9日晚间8时30分飞抵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拟入境马来西亚时被马国机场移民官裁定拒绝入境并予以遣返,并于3月11日上午9时20分搭机返台。由于事件仍未厘清外交部16日将相关处理情形时序一次说明。

3月11日在媒体尚未报导前,驻马来西亚代表处于11日(星期六)深夜搜报舆情时于网路阅及「乔妹」之脸书贴文述及拟入境马来西亚遭拒及遣返等经历,即主动予以掌握。

3月12日为争取时效驻处于12日(星期日)上午9时即将网路贴文内容并查明马国移民局对于拒绝外国旅客入境及遣返之标准作业程序呈报外交部亚太司,外交部旋指示驻处迅速向马国相关单位了解案情并呈报。

3月13日驻处13日(星期一)上午立即洽系马国吉隆坡国际机场移民局执法组,针对本案表达严正关切,并转述贴文所述情节,请马方说明当日相关做法。

3月14日马国国际机场移民局执法组主管就本案亲向我驻处说明,驻处当即将相关情形正式向外交部报告后,外交部同步在台北进洽马国驻台官员表达关切,并要求迅速调查厘清案情。

3月15日外交部再度洽系马来西亚驻台官员,重申对本案之关切,要求该中心迅速提供调查结果,并对外妥做说明。外交部同时指示驻处持续进洽马来西亚移民局及Air Asia公司关切本案。马来西亚移民局再度确认,该国人是因护照破损而被裁决拒绝入境,一切均依法办理。另查Air Asia 每日仅有两航班(上午10时及下午5点40分各一班)自吉隆坡返台,且廉价航空为节省成本,提供之服务可能与一般航空公司有所差异

3月16日驻处人员续进洽马来西亚移民局及Air Asia,再详细了解本案原委经查该国人2016年元月迄今多次出国从事代购行为,且均以自动通关(e-gate)方式出境,因此境管人员无从提醒她护照破损允应申换新照。

而外交部经洽马来西亚驻台官员获告马方初步调查结果如下:

(一)经查该旅客被拒绝入境的理由为护照毁损,依据Section 8(3)of the Immigration Act 1959/63-"Prohibited Immigrants依法处理 。

(二)马方当时仅要求该员交出手机代为保管,并未要求交出其他随身物品

(三)Air Asia 航班使用之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目前未设置 holding lounge予临时滞留之旅客,该旅客被临时安置之场所确实未有桌椅床等设备,仅有简易之隔间厕所

(四)有关该旅客称遭要求给钱乙节,马来西亚政府称决不宽容贪污行为,请该旅客确认是移民局或海关人员向其索贿,并且建议向当地相关单位投诉或报案

(五)关于被拘留35小时一节,因该旅客遭拒绝入境后,是由马国移民局交由 Air Asia 负责安排滞留期间之三餐并安排返国班机,而因 Air Asia 航班安排之故,最快仅能提供3月11日晨间班机。

(六)经查该旅客因属未涉犯罪之单纯拒绝入境,马国当局并未通报我驻马来西亚代表处。

三、针对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留置遣返旅客场所之实际情况,外交部已请驻处查明呈报。

四、外交部再度向马国驻台官员表达对本案之严重关切,获告该中心已向马国政府呈报本案。

五、据驻处回报,马国机场移民局例于每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提供当日遣返名单予各航空公司据以安排处理最近班机遣返旅客。因国人「乔妹」当日晚间8时30分抵达吉隆坡机场,故未及列入当日遣返名单,Air Asia 无法安排伊搭乘10日上午10时返台之班机。10日上午,Air Asia收到包含「乔妺」在内之当日遣返旅客名单,惟因值班人员作业疏失,未及安排她于下午5点45分返台之班机,该公司驻吉隆坡机场经理已为此疏失正式致歉。

六、马来西亚拒绝旅客入境并予以遣返之标准作业程序为:外国旅客经机场移民官裁定拒绝入境并予以遣返后,倘当日无法登机返国,旅客将被安置在机场之「照护室」(holding lounge),并尽速进行遣返作业,旅客在留置期间禁止与外界联系。相关留置作业及情形,马国移民局循例不知会各驻马外国使领馆单位。

七、外交部提醒国人,拒绝外国人入境属国家主权行为,执法人员毋须明示具体理由;倘若护照破损,确实可能遭致其他国家移民主管机关拒绝入境。外交部除再度呼吁国人出国前应检查护照之完整及有效期限外,并提醒国人勿赴国外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之行为,同时注意廉价航空提供之服务可能与一般航空公司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