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家撕破脸追讨「13年前婚宴酒席费」 男方2证人开口结局神展开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高雄张姓男子原本要在2007年1月间与林姓女子结婚,后来两人闹分手,张母事隔13年之后一状告法院,追讨先前代订的酒席费用12万元,但由于拿不出证据法官驳回。她不满提起上诉,上月底仍被桥头地院法官裁定驳回,全案确定。

▲张母声称女方代垫10桌酒席费用。(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当事人无关,下同)

张母在判决书中主张儿子2007年1月间原本要在高雄圆山饭店举办婚宴,按照民间习俗,应该由男方主婚人统一餐厅洽订亲友桌数,事后再由女方主婚人按女方亲友桌数给付酒席费用,当时林女家人因为参加某功德会,希望能宴请师兄师姐们,于是请他们代订10桌,每桌要价1万2000元。

张母表示,后来小俩口闹不合分手,男方先行代垫的12万元酒席费用却拿不回来,这才气得提告追讨,希望能拿回这笔款项

双方婚礼习俗的认知似乎有些差异

对此,林女辩称,民间习俗应该是男女双方各办各的、各付各的,张家人很多描述都是空口无凭,应该拿出证据。林女的家属也证称,结婚宴的确是男方出的钱,但习俗应该是男女双方各办一场,各付各的,女方后来办的归宁宴是由女方出,男方亲友也有来,当时也没有跟他们收钱,而且女方亲友参加婚宴的人数大概只有3桌,并非像男方所说的代订10桌还先行垫款

桥头地院简易庭今年4月判张家败诉,张母不满提出上诉,没想到找来的李姓、张姓证人皆表明不知情,甚至还有一人自称根本没去参加婚宴。由于张家迟迟无法提出证据证实自己的主张,最终不但没有获得桥头地院法官采信,还在10月底被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