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富案协助乔地 市府海洋局前局长王瑞仁等遭记申诫

庆富贷案公惩会做出惩戒。(图/庆富提供)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局长王端仁行政院农业发展委员会渔业署前研究员陈文深,在庆富造船公司雷舰诈贷案中,协调庆富取得兴达渔港猎雷舰造舰厂房用地,被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惩处。公惩会10日决议,将2人分别记申诫处分;另外海军司令永康与前副司令蒲泽春厂商需求核定所属签报,因行为时间已超过5年时效,公惩会免议。

庆富造船2014年间以约352亿元标得海军猎雷舰标案,该公司负责人陈庆男被控将原资本额5亿余元虚增到40亿元,并造成联贷银行团130亿余元损失检方侦办后,于2018年2月将陈庆男夫妇等人,依照违反《银行法》、《公司法》等多项罪嫌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去年9月底将陈庆男判刑25年、并科罚金1亿500万元,妻子陈卢昭霞判刑1年6个月、另庆富公司也被判罚金2亿8000万元。

至于本案中,高雄市海洋局前局长王瑞仁爆料,指协助庆富在兴达港取得造船厂土地,王瑞仁还跟庆富表示,要帮庆富先搓掉竞争者;另外当时海军司令陈永康与副司令蒲泽春,核定所属签报按厂商需求,大幅放宽「投标厂商资格与特殊或巨额采购认定标准」,亦涉有疏失。全案监察院提出弹劾后,王瑞仁等人遭移送公惩会惩处。

公惩会在10日做出判决,认为王端仁在本案中,接受庆富公司私下请托,与渔业署官员竟亲赴庆富公司,和庆富副董事长陈伟治勾串,为庆富量身订制标案,不仅让庆富独家取得兴达港造船厂用地,还明示渔业署设下对庆富有利的招标条件。会谈内容经人录音爆料后,引发外议,公惩会认为这导致社会大众对政府偏袒特定厂商之不良观感,有违公务员应谨慎之旨,自有予以惩戒之必要,因此对王瑞仁等2人申诫。

至于陈永康与蒲泽春部分,2人被监察院认定,按厂商需求而核定所属签报,涉嫌图利庆富。但因2人行为终了之日为2013年11月28日,之后被移送惩戒时间为2019年2月1日,已经超过5年时效,因此公惩会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