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中原证券惊现“理财骗局”

出品|本站清流工作室

作者|周淼主编|赵妍

爆料邮箱:

stoolpigeon@service.netease.com

营业部总经理失联后,投资者与中原证券(601375.SH)“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忽然不被承认,理财资金则逾期无法兑付。这一切,发生在河南南阳数十名投资者身上,涉案资金规模可能超过2亿元。

上述资管产品的多位投资者向清流工作室独家提供了相关的投资合同、资金流水书面材料,一场疑点重重的投资理财“骗局”浮出水面。

清流工作室了解到,事发在中原证券南阳公司。自2014年开始,累计有数十名投资者在中原证券南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签署了《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合同约定年收益率高达20%、24%;投资者后续多次在营业部续签合同并持续投入资金,期间这些合同均能还本付息,直至2021年4月9日,投资者们没有再收到按照合同约定的本息,后被告知,曾在合同上签字的时任营业部总经理杨青已被留置;而中原证券方面也并不承认这些合同。

清流工作室发现,虽然投资者是在中原证券南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后更名为南阳分公司)签署的投资合同,且有时任营业部总经理杨青和办公室人员在场,但无论是“中原证券方”在合同上使用的合同章,还是后续投资者资金的流向,均呈现诸多蹊跷。与此同时,清流工作室了解到,中原证券下属的营业部并无发行私募产品、资管计划权限

根据投资者的说法,自今年4月以后他们曾找过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讨要说法;获得的反馈之一则是,中原证券表示这个合同是杨青私自开的,他们并不清楚有这个合同,“杨青在双规,我们见不着,等能见到杨青,问题搞清楚再说”。亦有投资者称,中原证券称不清楚钱去了哪儿,并曾劝阻该投资者不要把事情闹大。

中原证券对上述情况尚未置评。其董秘办公室相关人员对清流工作室称,还没有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续将转给其宣传领导及南阳分公司复核。而其南阳分公司办公室相关人员则称,具体情况并不清楚,目前统一由总部处理。

蹊跷的资金流向

李明化名)就是自认为与中原证券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投资者之一。

根据以李明为代表的投资者们提供给清流工作室的书面材料,2014年11月,投资者们在中原证券南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会议室,与“中原证券”签订了一份《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这份合同约定,由中原证券南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2015年12月改名为南阳分公司)对其现金资产进行经营运作,期限四年,年收益率20%,每季付息一次,合同到期办理委托资产和收益清算手续。

让投资者们深信不疑是,时任中原证券南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青也在场,且在合约上签了字。其他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亦在场。

上述投资者的书面材料称,当时杨青和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公司总部业务,要求合并开立户头不低于500万元账户,并提供开户身份证,由他们开立银行账户,待资金到位后,由公司总部统一划走款项,用于投资。

打款账户以其中一位投资人为主户,并提供中原证券方要求的开户资料,由中原证券方帮其在建设银行南阳分行中州路支行(现更名为光武路支行)开立专用账户。在开好户后,这个银行卡为中原证券方保管,由证券方发放卡号后再由投资人汇入资金,合同生效后,资金的使用和投向则由证券方全权掌握,投资人并不参与。

在此后的7年里,投资者们又多次往该卡中转入相应资金,并签订了新的合同。在此期间,投资者们均能按期收到本息。“卡是2014年办的,我们把钱存在杨青他们办的银行卡上,第一笔大概转入了560万元,后来陆续一共投入了大概1580万元。

“在办卡的时候,我本人都没有去,杨青找人拿我的身份证去办的,说这是集合资金账户,由他们管理。我没有银行卡密码,利息每季度会打到我们每个投资者预留的另一张银行卡上。”李明对清流工作室称。

如果不是2021年4月,产品忽然不能按期兑付,李明们不会去查询那个当初叫其开户后便一直由“中原证券”管理的银行卡流水。

根据李明向清流工作室提供的银行资金流水,投资者们这些年陆续存入的资金,实际上从未流入中原证券及旗下公司的账户,而是流向了一些自然人的个人账户;自2014年12月以来,这些自然人曾分数十笔合计转走李明等人的账户资金,截至2020年9月,账户资金余额仅剩101.85元。此后投资者未再向该账户转入资金。

与此同时,这个账户的部分资金还曾向一些商户支付款项,比如电子商行、酒店、足浴店、家具定制门店、钟表行等;涉及金额分别为2万元、5万元、10万元不等,疑似是在进行“大额消费”。

而李明们的合同签订过程事实上也存在疑点。清流工作室注意到,李明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受托方为“中原证券南阳营业部”;而在合同签字盖章处,受托方一栏则是空白,其上盖了一个“中原证券南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办公室”的章;同时,杨青个人在上面签了字。合同末尾则标注了“本合同在南阳营业部签订”字样。

另一名投资人王萍(化名)也参与了上述理财产品的投资。她对清流工作室表示,她们在南阳分公司设立的账户包括妹妹亲戚等六人,涉及金额2350万元,共有30余份合同和给负责人打款的流水。与李明打款的方式有所不同,王萍等人是直接打款到杨青指定的账户上,收款人为“杨青”——即杨青的个人账户。

(投资者提供的合同截图和银行流水记录)

“我们的资金转给了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负责人杨青指定的账户,她说这个账户是分公司运作的一个账户,利息也基本是从杨青给的账户上打过来。截至4月9日前,每个季度应打的利息都及时给了,不欠。”王萍称。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王萍除了打款差异外,还有获得的年化收益率的差异——王萍们签署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上,约定年收益率24%;除此之外,合同盖章等均为“中原证券南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办公室”,并杨青个人签名。

根据投资者内部的估算,受害者至少有70多人,涉及总金额大概有超过2亿元。“签约基本都在2014年左右吧,大家岁数都比较大”,李明对清流工作室回忆称。

投资者曾被劝“不要把事情闹大”

在李明为代表的投资者书面材料中,他们称:“自2021年4月9日起,我们没有再收到按照合同约定的本金和利息。后得知,总经理杨青被留置。经向中原证券咨询,面对众多投资者的疑问,中原证券不承认合同,不予兑付本息,把责任全推给杨青,且态度恶劣,压制投资人。”

他们无法理解,这份在中原证券营业部签署、又盖了章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怎么忽然就不被承认了。

“我们投资人也通过网上查询了南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范围和主要负责人情况,了解到中原证券是受证监会监管合法金融机构,是家经营多年业绩不错、合规规范、同时在境内外(A+H)上市的券商。我们作为普通投资者,就放心地作为长期投资对象。”他们在书面材料中表示。

但等到事发后,李明们找上了中原证券,根据李明的说法,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称并不清楚钱去了哪里,并曾劝阻其不要把事情闹大。

王萍则是自己报了警。根据王萍的说法,“4月15日我们到南阳分公司发现原负责人(杨青)双规,新负责人不认账,我们就到该公司所在地梅溪派出所报警,当时接警人说负责人双规,分公司给盖有章,原负责人签有字,去找分公司”。

“后来我们又找到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他们最终报了案,经侦警察曾叫我们还有分公司的其他人去做笔录。”王萍说,虽然未能见到杨青,但却在笔录时从南阳分公司的员工口里得到一种说法,“这笔钱不是杨青挪用了,杨青拿的是回扣,是为了完成南阳分公司的业务量,增加业绩。目前警方还未立案。”

事实上,无论是李明还是王萍,他们签署的合同上加盖的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营业部办公室”的公章。而清流工作室问询法务、券商从业人员等业内人士,均对合同章的真实性表示质疑,“这种合同一般没有营业部盖章的地方,就是管理人(受托人)、托管人、投资者这三方。”

而对于合同中“要求合并开立户头不低于500万元账户,并提供开户人身份证,由他们开立银行账户,待资金到位后,由公司总部统一划走款项用于投资”的操作,上述人士也颇为质疑:“正常是先开户,资金到位,做合格投资者认证,然后认购产品,冻结划款。”

清流工作室从中原证券其他城市的营业部工作人员处获悉,该公司的私募产品、资管计划均为总公司发行,营业部没有权限。该人士还提醒,如果有中介销售此类产品(即营业厅发行),这类产品并非公司的产品。

同时,清流工作室梳理中原证券官方公告发现,在其历年发行的资管产品中,并未发现有收益率高达“20%”、“24%”的资管计划。

公告显示,2014年,中原证券成立的资管计划包括中原证券联盟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原证券长升1号量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原证券联盟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不过上述资管计划的预期收益率在10%以下。

种种迹象指出,李明等投资人可能并非真的与中原证券签署了投资协议。不过李明等投资人认为,杨青作为券商公司总经理,是办理业务的代表,其行为属于公司行为。投资人所签订的合同、收款收据均有公司的合法印章,均属证券业务。中原证券不应由于工作人员的原因而不履行合约,应由中原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还本付息义务。

在其他类似的案例中,比如某某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曾假借该证券名义私刻印章,涉案数千万元,最终法院也判决该证券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曾参与调查中原证券牵涉的上述案件的律师,对清流工作室表示,其认为,杨青个人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对于上述情况,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陈文明主任、嘉源律黄平亮律师均向清流工作室表示,如果有章就可以认定营业部责任,只是责任大小问题,不能以内部规定来搪塞。其还指出,杨青的行为或已构成表见代理。不过裕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厉健认为,这种情况很复杂,要看双方举证情况,通过司法程序来认定。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中原证券旗下的资管计划就曾出现过“萝卜章”事件,董事长曾亲自报案。彼时,中原证券资管业务被指存在对投资标的的真实性核查不足、尽职调查不足等四项四项违规问题,多位相关负责人被监管处罚。

(文中李明、王萍为化名)

周淼是清流工作室高级作者,常驻北京。

本站清流工作室(微信号:wangyiqingliu)出品,转载请先联系授权,更多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