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偿必学!食物中毒后「3件事必做」消基会教你别让自己吃亏

▲现代人外食机会多,若是不幸碰到食物中毒,有几件事一定要知道!(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文/康健杂志、叶懿德编译

外食虽然便利,但也伴随潜在风险,尤其是食物中毒事件时有所闻。当不幸遇上食物中毒时,该怎么应对,并保障自身权益?

餐厅食物中毒事件频传,轻则造成短期身体不适,严重则可能造成器官受损,甚至失去生命,因此用餐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泻或发烧等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

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秘书长陈雅萍强调,当怀疑可能食物中毒时,不要拖延,应立即保存证据并就医,这是最重要的处理步骤,民众一旦怀疑自身食物中毒,需保存相关检体及文件,以作为日后求偿的重要证据。

发生食物中毒后,保存证据是求偿的关键。陈雅萍指出,民众应留意以下3点:

• 保留消费证据:包括用餐收据、购买凭证及订单纪录,以证明消费行为。

• 保存检体:如呕吐物、排泄物或怀疑引发中毒的食物,应第一时间冷藏保存,避免因室温变质,导致检验结果失准。

• 取得就医证明:就医时需向医师说明可能的中毒来源,确保病历纪录完整,并妥善保留诊断证明与检查报告。

此外,医疗院所若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病例,通常会在24小时内通报卫生单位展开调查,以防止更多人受害。

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及《消费者保护法》,餐饮业者对食品安全须负担直接责任。周延法律事务所律师周念晖解释,消保法规定业者需承担「无过失责任」,消费者仅需证明消费行为及损害结果,举证责任则由业者负担。

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民众可透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1. 消费者服务中心:拨打全国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由当地消保官协助进行咨询、申诉及调解。

2. 消费者保护团体:透过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消基会)或台湾消费者保护协会等,进行协调或组织团体诉讼。

周念晖指出,「如果消费者第一时间向业者反映遭到冷处理,律师可代为发出律师函,促使业者积极解决问题。若业者仍无动于衷,律师也可协助向消保官或消基会提交申诉,展开进一步调解,基本上律师可全程协助消费者处理,为其争取权益。」

此外,陈雅萍补充,「一般情况下,若无重大死伤,多会以调解方式,协助双方达成共识」,若受害者人数超过20人,消费者保护团体可协助提起团体诉讼。对于个人诉讼需求,地方政府及消基会也有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减轻民众经济负担。

若食物中毒确定与业者相关,消费者可提出赔偿请求,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精神损害等,甚至有惩罚性赔偿。根据消保法第51条规定,「因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损害,消费者可请求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如2024年的宝林茶室的团体诉讼中,消基会向业者请求3倍的惩罚性赔偿。」

陈雅萍指出,医疗费用及误工费用会按照医疗单据、薪资证明或其他具体数据,计算损害金额。若是民众有工作,但无法提供确切薪资证明,则以基本工资进行计算。

周念晖表示,精神损害赔偿部分,可以从客观造成生活多少不便、身体不舒服或痛苦的程度等方面,算出合理金额,律师也可以提供专业建议,帮助消费者提出合理金额要求,避免开出过高金额,可能影响后续求偿结果。

处理食物中毒案件时,法律时效也是重要的关键,刑事提告的期限为6个月,民事求偿则需在2年内提出。周念晖强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应尽快存证与求偿,愈早采取行动,愈有利于结果。

另外,周念晖也提醒,民众挑选餐厅可参考网路评价,尽量选择卫生条件、评价良好的餐厅,较有保障,若是食用高风险食品,如生食或海鲜,可在用餐时保留消费单据,或拍照记录用餐情况,若事后发生食物中毒意外时,也可作为证据。

当民众遇上食物中毒事件时,切记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尽速就医,后续再透过律师或消费者保护机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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