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你不要!啊!」男大生对酒店美熟女掐脖性侵 怪她乱动干脆不戴套
▲男大生狠狠性侵酒店妹,过程中怪罪对方乱动,干脆不戴套!事后还辩称自己有双重人格。(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新北市一名男大生到台北酒店寻欢,点了一位外型姣好的轻熟女坐台,聊到凌晨5点多,男大生把酒醉女子带回家,强脱其衣裤「掐脖」性侵,过程中还怪女子乱动,害他保险套掉了,干脆「无套」进入!最后体外射精。事后男大生辩称自己有双重人格,还要被害人帮他「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夸张辩词令人发指。
判决指出,22岁李姓男大生再20185月底凌晨,和几名友人一起到台北市一家酒店喝酒,并结识30出头岁的小姐(化名花花),后来带出场到三重吃宵夜,接着李男再以钟点时间未满为由,要酒店妹陪他回家。
李男带花花上楼,回到家里卧室即将她扑上床,开始上下其手,酒醉的花花仍不断喊说,「不要!不可以」李男恼羞成怒掐住其脖子说,恫称「不要以为我不敢打妳!」花花吓坏,只能边哭边被脱去衣裤,「求你了!不要!啊!!」惨遭李男进入身体。
过程中花花的挣扎使李男的套子掉了,李男还怪罪说,「哭什么!」、「不要一直动!」干脆无套性侵,最后体外射精,此时花花脸上的妆都哭花了,哀求离开,但李男却说,「妳觉得妳走得出去这个门吗?」,花花急中生智说,「你先让我走,有空可以再看电影、吃饭,那加个LINE好吗?这样可以了吧」李男才放人。
花花成功脱离后打电话跟酒店经纪哭诉,并报警验伤提告。李男起初有传简讯跟花花说「拍谢」等语,受审时竟全盘否认犯行,辩称是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他并未强迫。其辩护律师也说,花花从20多岁就在酒店,打滚了10年,有更多社会历练及自我保护的意识,相对的李男只是大学生,反倒可称为涉世未深。
辩护律师提到,「是因为花花对李男有好感,才愿意跟着回家,且花花声称被性侵,但衣物却没有破损,且在李男家里也没求救,与常情不符。」但法官认为,花花描述事件经过时,说法前后一致且毫无犹豫,若非亲身经历,实在难以凭空杜撰;酒店经纪也证称,接到花花的求救电话后,立刻赶到三重,并陪同报警等经过,前后说法都一致。
再看到李男跟花花的LINE对话纪录,性侵事件后,花花质问,「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好歹我也是个女孩子!」李男立刻道歉还辩称自己有双重人格,「妳愿意帮我改吗?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法官因此不采信李男辩词,批他的行为,让花花受身体及健康上之侵害不言可喻,已造成终身不可承受之痛楚,14日依强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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