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智能不足干女儿 便当店老板辩:让她快乐

▲便当店老板2度对轻度智能不足干女儿性侵得逞,台南分院依对身心障碍女子强制性侵罪,合并判他徒刑10年6个月。(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一名便当店老板认轻度智能不足的女子当干女儿,并于2016年5月及6月间两度在干女儿房间被害人伸出狼爪强制性侵得逞,被害人不堪「干爹持续骚扰,写信给职训老师求助而报警法办,台南高分院依对身心障碍女子强制性侵两罪,合并判他徒刑10年6个月,本案可上诉。

审讯时被告对被害人之性侵害指控,竟说:「干女儿说她跟男友分手了,想要做爱才会快乐,我这个当干爹的就义务帮助」,并称是干女儿自行脱光衣服抱紧他,他在对方主动欲求才勉为配合。判决书指出,被告送餐接触智能不足的被害人,知被害人是认知功能理解力口语表达能力差之心智缺陷者,竟于2016年5月20日20时许,在台南市被害人住处2楼房间,欺侮被害人应变能力低下,不顾其言词动作推拒,强行脱去对方衣服,被害人不敌被告力气且害怕下,被强行性交得逞。被害食髓知味,同年6月1日20时许,被告在被害人房间,再次性侵得逞。且被告还会偷看被害人洗澡。

被害人有苦难言,即写信给职训教师求助说:「我有认1个干爸,不过他会乱摸,他要给我做那个事情,他喜欢我,他要照顾我一辈子,他要给我玩一玩做那件事情。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而报警查获法办。

二审法官查出,被告以送衣服与挂海报为由进入干女儿的房间,欺侮被害人轻度智能不足,应变能力低,而将只性侵;经查被害人没有异性亲密友人,在遭到被告性侵之前,不曾与他人有过亲密及性行为,平常对性方面不会有特别兴趣,也没有自慰习惯;被告供词有前后不一的矛盾,认定被告所辩要系脱罪饰词,不予采信, 依对心智缺陷女子以违反意愿方法而为性交,贰罪,各处有期徒刑8年,应执行有期徒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