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工业」化大转型 政院拍板:新创企业进驻科学园区

▲台中科学园区。(资料照)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去「工业化大转型政院会29日拍板「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科技部表示,本条例名称移除「工业」二字,明白宣告我国科学园区将扩大引进多元新创产业,进驻科学园区的事业以科学研发为主,提供高附加价值或较为创新前瞻属性产品服务着重于扶植科技创新、未来产业的形成。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会后转述,院长赖清德指出「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系为推动科学园区创新转型,松绑进驻园区之组织类型资格,扩大引进多元新创产业,以利聚集更多元之技术、创新研发及提供广泛之服务态样,并强化园区环境管理,提升园区使用整体效能,有其必要性,提醒科技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科技部表示,本条例名称移除「工业」二字,明白宣告我国科学园区将扩大引进多元新创产业,进驻科学园区的事业以科学研发为主,未来引进科学事业之组织型态不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尚得以「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等型态进驻,同时删除须具有相当之研究实验仪器设备、设有研究发展部门的限制,扩大引进具技术研发之事业。

另外,为了活化园区场域利用,发挥资源最大效益,科技部指出,除了修正积欠租金逾四个月租额者,园区管理局得终止租约收回租地外,并参考去年已修正通过的产业创新条例,于本条例中针对园区内不合目的使用之厂房建筑物,给予二年的改善期,若仍未改善将得予强制拍卖。

其他修正重点包括简化园区内坵块整并、分割及局部公共设施调整所设之环评行政程序,以利因应厂商投资需求;为满足园区从业人员之国内外科技人才子女就学需求,放宽于符合园区发展所需时可于区外设立实验中小学及双语部;同时,配合土地征收、补偿事宜回归土地征收条例办理政策,删除社区用地划设与配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