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间车「擦撞土堆」受损 工程负责人遭判拘役30天

区间车擦撞土堆受损。图为示意图,与本新闻事件无关。(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台铁区间列车去年晚间行经新北市平溪区平溪线三貂岭时,因铁轨旁有隆起的土堆,火车头因而直接撞上,导致车头左前身车身有受损!基隆地方法院近日依公共危险罪判工程蔡姓负责人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

依判决书提到,蔡姓男子土木工业负责人兼工程怪手驾驶,当时在平溪区平溪线三貂岭起6k150m铁路处进行区公所委托工程时,驾驶怪手挖掘地面所隆起土堆时,应注意放置土推时不得放置于铁轨上,影响火车行进,竟疏未注意,任意将挖掘土石堆高放置于铁轨旁,导致区间车因而撞上土堆,左前车身也受损,经报警处理,全案因此曝光

蔡男虽在侦查中辩称,不知道事发当时火车所撞到的东西,是否是自己造成。但火车司机警询中证称,「事发当时火车左前车头擦撞到铁轨旁正在施工中的土堆,已影响行车安全,并造成主排障器油漆脱落」。

蔡男在警询中也承认,当时是在铁轨旁以怪手挖掘地面所隆起土堆,而未注意土堆过高及太靠近铁轨,导致火车行经时擦撞到土堆,影响到火车行驶。

最后,基隆地院审酌蔡男为从事业务之人,以小型挖土机进行道路附属设施改善工程而挖掘、堆放土堆时,竟疏于注意,使土堆过高且太靠近铁轨,导致火车擦撞土堆,但念及幸未造成火车驾驶及乘客受伤,量处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