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旅馆说想要...找外国妹到3号房服侍!坏到一半门开了 他脸秒垮
▲阿宏被依法判3月徒刑。(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是一间旅馆的负责人,而他见一名男客有意接受性服务,就让女子「花花」(化名)以2500元的价格,与他进行全套性交易,自己则从中收取750元的佣金。对此,宜兰地院审理后,依法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阿宏是宜兰某间旅馆的实际负责人,但他见到一名男客,有意接受色情服务后,就基于意图使女子与他人为性交行为而容留、媒介以营利之犯意,让越南籍女子花花到旅馆的3号房,为男客进行性交易。
双方说定以一次2500元的价格进行,而其中1750元由花花所得,其余750元则作为阿宏的佣金。不过,在双方于房内进行性交易到一半时,随即遭警方查获。对此,法官认为,阿宏先前就已经有图利容留性交之前案纪录,经有期徒刑处罚之后,仍不知警惕。
法官认为,阿宏的行径已经破坏社会善良风俗,惟念他犯后始终坦承犯行,并考量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所获利益、所生危害、家庭经济状况、智识程度等之后,依犯图利容留性交罪,处以3月徒刑,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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