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有令!绿委清理战场 通过一例一休、7天假掰了
在总统蔡英文透过执政决策协调会登高一呼之后,《劳基法》相关修法案如火如荼在立法院展开战火,民进党则决定在6日清空战场,朝野人马历经超过6小时协商破局后,在议场爆发激烈冲突,但最终仍顺利三读,一例一休、砍7天假、增特休假全数通过。
原本上周国民党已经准备弃守,放手给民进党进行强制表决,但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在走回办公室的路上,遭到劳团抗议者袭击,甚至勒脖等状况,让劳团落居下风,但战火再燃,国民党重起炉灶反抗,逼着立法院院长苏嘉全只好宣布休息,待本周6日再来决战。
由于上周的柯总召事件,让警方丝毫不敢懈怠,6日甚至由警政署长陈国恩亲自坐镇,且调动超过千名警力,把立法院挤得水泄不通,只留镇江街给议事人员、记者出入。
▼劳团抗议一例一休《劳基法》修法,烧冥纸。(图/记者季相儒摄)
院内部分,国民党甲级动员一早7点冲入议场占领主席台,但不见任何民进党立委的踪影,而是等到8点多,才看着绿委从容进入会场,早已经准备与在野党进行协商。果然,在国民党瘫痪议事之下,苏嘉全只好再召集党团协商,且邀请劳动部长郭芳煜针对法条部分,一同参与协商讨论。
至于协商过程中,时代力量再次透过社群平台的操作,成功带起话题,痛批民进党突然提出修正动议,要将在委员会初审通过的78-1条不予增列,朝野有相当激烈的争论,协商时间也超过6个小时,最终仍是破局收场。
由于协商破局,早上就占领主席台的国民党人马陆续补齐战力,在台上高喊口号抗议;此时,民进党从议场后门袭击,以人海战术强行抢夺主席台,蓝绿双方马上陷入混战,爆发拉扯激烈推挤,最终苏嘉全院长在绿委蔡易余、庄瑞雄的左右护法下,宣布继续开会,且进入逐条审查、逐条表决阶段。
最终,《劳基法》中的11条条文,根据三读条文,立院确定通过第36条的「一例一休」,从现行的「每7日至少1日休息」修改为「每7日至少2日休息」,其中1日为「例假」、1日为「休息日」,例假只有在天灾、事变和突发事件的前提下,雇主才能要劳工上班,而雇主必须发给加倍工资,且补假给劳工。
在「休息日」部份,劳工只要同意就可以上班,工资部分,2小时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另给予1又1/3,再继续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另给予1又2/3。
至于砍7天假部份,条文修正第37条,由劳动部指定国定假日的权限,回归内政部所订定的《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在该办法中,应放假日为11日,劳工再加上5月1日劳动节,成为12日,明年起实施;少掉的7天国定假分别是:元旦隔日(1/2)、青年节(3/29)、教师节(9/28)、光复节(10/25)、蒋公诞辰(10/31)、国父诞辰(11/12)及行宪纪念日(12/25)。
▼劳基法逐条表决,立法院院长苏嘉全三读敲槌通过(图/记者季相儒摄)
同时,为补偿砍假,条文也通过特休假增加的提案,未来工作满半年未达1年者,就享有3天特休假,满1年有7天,满2年未满3年10天,满3年未满5年是14天,第5年到第9年是15天,第10年起是16天,之后逐年增加1天,特休假日上限为30天。
另外,护理人员等常碰到的「花花班」问题也确定通过修正,未来换班时,劳工至少有连续11小时之休息时间。
有关吹哨者条款方面,条文也修正第74条,未来雇主除了不得因劳工申诉公司而予以解雇外,还新增不得降调、减薪、损害其依法令、契约或习惯上所应享有之权益,或其他不利之处分;主管机关或检查机构也应对申诉人身份资料严守秘密,不得泄漏足以识别其身份之资讯,否则要追究刑事及行政责任,还要赔偿劳工。
条文也明定,主管机关或检查机构接获第一项申诉后,应为必要之调查,并于60日内将处理情形,以书面通知劳工。
在条文第79条中,则修正加重对违法雇主的处罚,将罚锾最高可罚至150万元新台币。原本初审通过的78条之一,则不予增订。
▼劳基法逐条表决,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图/记者季相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