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涨跌停下单 列为常态
为活络股市,证交所宣布,证券自营商得以涨(跌)停价格申报买进(卖出)有价证券将变更为常态性机制。
为振兴股市,金管会于去(102)年9月起陆续推出股市振兴三箭措施,包含扩大平盘下放空、券商得以涨(跌)停板买进(卖出)股票,以及先买后卖的现股当冲制度,其中,券商得以涨(跌)停板买进(卖出)股票机制的原先预定实施期间为去年9月9日起至103年3月8日止。
由于券商得以涨(跌)停板买进(卖出)股票措施即将实施届满,金管会衡酌券商并无因该项暂行开放措施而对集中市场交易有不当的影响,且自该暂行措施实施以来,自营商占整体市场买卖金额比率已成长至4.62%,对于提升市场交易动能亦有所助益,因此,金管会同意自3月9日起,将开放证券自营商得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买进(卖出)有价证券定位为常态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