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宗國民法官案終宣判!他得不到就殺男同學判無期
全台首件国民法官案由台中地院本周起密集审理5天,公诉检察官以被告黄绍纶爱慕东海大学同校施姓男同学,但「得不到就杀掉他」依杀人罪起诉求处无期徒刑,黄的辩护人主张黄有亚斯伯格自闭症,仅构成过失致死罪,建议判最重5年;合议庭今依杀人罪,判黄绍纶无期徒刑,可上诉。
台中地院今上午9点30分开始评议,预计11点30分宣判,合议庭依杀人罪判处黄无期徒刑。
全案起因于,黄姓男子(22岁)东海大学法律系毕业,因爱慕同校、介绍他进直销公司的施姓男子,黄向施表白遭拒,去年10月20日躲在施租屋处,涉嫌持刀刺死对方。
台中地检署今年1月4日依杀人、侵入住宅罪嫌起诉黄,1月5日送审系属台中地院,成为国民法官新制上路后全台第一起案件。中院抽签由审判长兼受命法官唐中兴承审,中检派出检察官张凯杰、陈隆翔及黄芝玮莅庭,黄男由律师李宣毅、黄致豪及林陟尔为其辩护。
中院开庭期间,检辩攻防激烈,光是准备程序就开7次以上,双方就预断、送鉴定争论不休,辩方更是声请删减检方起诉书、声请法官回避但均被驳回,本周五起审理时,检辩频繁异议也让流程更加繁冗。
中院昨开庭,公诉检察官黄芝玮科刑辩论开头就以「得不到,就杀掉」做黄男犯行的定论,主张他虽自首,但犯后清洗凶刀、换衣服,落网一再辩称「不小心」,种种掩饰行为,认为他就算自首有不应予以减刑。
黄芝玮说,黄男有计划杀人,手段凶残,被羁押在看守所一再违规,曾要其他收容人帮他打手枪、尿床不清理,犯后态度不佳,应予加重。且黄在鉴定时谈及赔偿、估计自己刑度10至15年,还说「刑期长短要看律师功力」,对自身刑期相当在意。
黄芝玮表示,鉴定以黄具自闭症类群障碍症,有长期监禁治疗必要,建请合议庭量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律师李宣毅表示,黄男国小起出现人际关系问题多次受辅导,大学也有忧郁倾向,且根据咨商形容他对于遇到友谊就像抓到浮木一样,对于人际关系才常起冲突。
李宣毅也请合议庭思考,司法权要如何面对最高价值生命权的逝去,黄经鉴定有亚斯伯格自闭症、忧郁性疾患,应为身心障碍者,认为黄有受治疗、回归社会可能。
李也建议,若以刑法第276条过失致死罪,应量处黄最重5年徒刑;若以刑法第271条杀人罪,应依刑法第62条自首、第19条辨识能力降低,2度减刑,并施以监护,或考量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减刑。
审判长唐中兴最后问黄男有无其他话讲陈述,黄仅简短说了句「我对我的行为很抱歉,接下来我保持缄默。」
黄绍纶(中)爱慕同校施姓男同学表白遭拒,13刀砍死对方,检方依杀人罪嫌起诉。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