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劳基法表决 林淑芬「捍卫自我」恐遭党纪开铡3万元

▲林淑芬为「捍卫自我」缺席劳基法表决,恐遭党纪处分。(图/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劳基法》部份条文修正案6日晚间三读通过民进党委林淑芬因党团意见分歧,未出席表决;民进党团纪律委员会召委叶宜津表示,院会不在场最多罚新台币3万元,幕僚则转述,林淑芬身心俱疲,还没有整理心情

立院7月曾召开临时会要处理劳基法《劳基法》部份条文修正草案,但因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召委林淑芬「搞失踪」,导致闯关失败;岂料民进党团近日提出特休假版本,又与林淑芬意见相左,让她忍不住直言「很受伤」,因为明明是党团成员讨论政策,却变成好像是在针对她个人

▲《劳基法》6日晚间三读通过,民进党党团在立院内庆祝。(图/记者季相儒摄)

林淑芬2日在党团会议后选择不出席院会,面对可能遭到党纪处分,她曾表示会「勇敢捍卫我信仰价值」,立法院会6日三读通过《劳基法》修正案,她再度全程缺席,让劳团大赞林淑芬敢帮劳工真话时代力量党团总召徐永明也说,林淑芬坚持理念,民进党在野、执政却两个样,在野时称她是「优质认真委员」,执政后却批她「违反党纪」。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民进党为了落实周休二日、使劳资双方平衡,以负责任的态度,进行整体修法,虽然民进党不会跟场外抗争运动者计较,但时代力量一路抹黑,实在不可取,既然进入体制内,就不是在做街头运动,要讲专业讲道理

林淑芬幕僚透露,林为了劳工权益饱受异样指责,还变成党内公敌,她越想越难过,已经身心俱疲,所以才一整天没接电话、没发脸书,试着沉淀心情;叶宜津则说,根据党团强制动员办法第二条规定,凡遇要记名表决的重大争议事项,缺席或不遵从党团决定的党员,每次罚款新台币1万元,但1人的罚款总额,每天以新台币3万元为限,所以林淑芬最多可能被罚新台币3万元。

▼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声援林淑芬,批评民进党在野、执政两个样。(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