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你饭碗?「白领外劳法案」下周审查 林淑芬:低薪白领缺工?

▲林淑芬脸书高调下周要审查白领外劳法案。(图/翻摄自林淑芬粉丝专页

记者林彦臣/综合报导

民进党立委林书芬在脸书指出,立法院下周三就要审查行政院版「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草案」,也就是俗称的「白领外劳法案」,要网友们协助转发高调。

林淑芬脸书表示,不反对延揽真正的外国专业人才,但是国发会却趁机夹带草案第19,20条,开放引进低薪白领外劳、开放假实习真工作、开放先进来再找工作寻职一年,最后反问「请问我国低薪白领工作缺工吗」。

林淑芬在4月26日的脸书贴文中指出,只要所学符合「就服法」「专门性或技术性工作」的相关科系即可来台实习1年,如果科学科技工程数学等专业领域得申请2年,「专门性或技术性工作」几乎涵括所有白领工作,包含批发业制造业医疗保健财税金融服务交通运输业等工作。

林淑芬质疑,是不是就可以开放外国生以「实习名义」来台工作1+1年?所以只要经济部认为该产业需要招募「实习生」来台,就同意开放吗?

▲「专门性或技术性工作」几乎涵括所有白领工作。(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PTT乡民对此表示,「为何是林爆料?她不是dpp的?弄得我好乱~」、「林委员大概快被开除党籍了,竟然直接贴这种消息。」、「继22k又一德政 白领领太多了」、「东南亚大学毕业母语英语国语三国语言 只要20万初(出)头玩爆一堆英文滥倒(烂到)掉渣的台湾学生」、「民进党=较不亲中的国民党」、「低薪白领外劳进来台湾薪资就不可能提高 物价高房价高薪资低」。

根据行政院网站的「草案总揽」专区公布资讯,在「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草案」所公布逐条说明档案中,第19条内容为「外国专业人才拟在我国从事专业工作,须长期寻职者,得向驻外馆处申请核发一年效期、多次入国、停留期限六个月及未加注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之停留签证;期满有继续停留之必要者,得于停留期限届满前,向内政部移民署申请延期,并得免出国,总停留期限最长为一年,不受入出国及移民法第三条第七款不得逾六个月之限制。」

第20条内容为「就读于教育部所编定参考名册所载国外学校院之外国籍学生或毕业不超过二年之外国籍毕业生,经取得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许可者,得于我国政府机关、法人学术或研究机构、专门职业技术人员执行业务场所,从事与其就读之科系(所)所学且与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所定专门性或技术性工作相关之长期停留实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