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法T9「误锁」境外网站怎办? NCC:嗯...还没想到

▲「电信修正草案第9条」无声无息地送进政院审议,许多人担心此法通过后政府将无限扩权,引发争议。(图/Baagic 咩即可 - 消费者热线提供)

记者钟祯祥/采访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再三强调,5月初送进行政院审议的「电信法修正草案第9条」,和日前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起争议的「一望即知重大侵权」合法封网截然不同,两者并无关系,但网路上仍骂声连连,NCC官员6日受访时表示,法案上路后可能无法让每个人都满意,但电信法维护善良风俗的初衷不会改变。

为了消弭网友的不安,NCC官员刘建成6日接受《ETtoday新闻云》访问,特别就常见的电信法相关争议一一回应,如第3项规定中「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标准为何,业者怎么界定?会不会出现许多误判情形

「误判情形确实会有。」但刘建成强调,此部份就像民众在外租房子,依照消费者和业者间的契约机制,当消费者违反契约内容时,业者可片面中止提供服务,相对,消费者也可循法律程序争取自己的权益,这跟言论资讯自由一点关系也没有。

但若被误锁对象境外呢?国内使用者可循司法程序解锁,但谁有资格代表国外网站主张权益?举例来说,若有一天主管机关小心隔绝(2013/06/07_21:16 UPDATE:此处指的是Banned,类似智慧局提议挡IP的做法)了「维基解密」网站,维基解密伺服器不在台湾,也没有租用如中华电信等国内ISP业者线路,假使台湾民众认为维基解密没有违法大家又真的很想看维基解密爆料国内政治人物八卦,这时怎办?

「嗯…」刘建成听完后,先是迟疑了一会儿,「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想到。」刘建成补充说明,电信法第9条仍在草案阶段,还需经过政院、立院讨论,集众人之力让它尽善尽美,NCC修法无侵害网路自由的企图,只是希望确保公权力实体虚拟世界都能确实执行。

新闻小辞典「什么是电信法第9条第2、3项?」:

第2项:「利用电信网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之内容,经各该法律主管机关认定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规定者,电信事业技术可行时,应依各该法律主管机关基于法律授权之通知,停止使用网路、移除内容或为其他适当措施。」

举例:网友在PTT上爆料台大有感染H7N9病患卫生署得以依《传染病防治法》把PTT的相关讨论删除。

第3项:「利用电信网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之内容,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风俗者,电信事业于技术可行时,得停止使用网路、移除内容或为其他适当措施。」

举例:网友在讨论区张贴色情图片电信业者可将贴图的人断网,或删除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