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性爱趴 王育敏:儿少法网路规范不足

国民党分区立委王育敏。(图/取自YouTube)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蔡姓男子包下台铁列车包厢手搞「1女战18男」性爱趴,中国国民党立法委员王育敏29日表示,这起受社会关注的台铁列车性爱派对透过网路连结,显示目前儿少法的相关规范仍旧不足,第46条应更严谨,不能只要求业者定订自律规范,因有检讨修法的必要。

台铁列车性爱趴,参加的男子爆料当天有将近一半的人都有和年仅17岁女主角小雨」发生关系,而且大部分时间窗帘是打开着。

落网的39岁蔡姓男子从去年10月就开始筹划性爱派对,2月1日向台铁申请,3日通过后,接着在网路上以「电车痴汉」号召网友参加,报名参加的成员包括硕士博士大学生科技新贵。

王育敏表示,网路成为一个快速连结的媒介,但是目前网路管理并不够,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要求业者建立自律机制,其实那是做得最不好的一块。

王育敏说,儿少法要求网路平台建立自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接获民众通报后,可要求业者移除资讯,但如果业者不想移除,强制措施是什么?缓冲期间多久?平台业者自己有没有责任?她认为,如果业者主机在国外,难以管制,应该要求国内业者切断连结,让国内民众无法连上。

王育敏说,目前儿少法只有1条1项可管网路,太过松散,如果发现业者无法做到自律,就应该要有更严谨的修法,不能只要求业者订定自律规范,既然发现自律做不到,他律还是有其必要性,应回头检讨是否有修法的必要。

国民党立委杨丽环说,其实当初在修法时也有考虑他律的部份,但是网路是无人看管的交易领域,难以得知是谁在使用网路,订定他律机制是可以考虑,至于有多少成效值得观察,目前最重要的是一定要靠业者自律。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第 46 条 为防止儿童及少年接触有害其身心发展网际网路内容,由通讯传播主管机关召集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委托民间团体成立内容防护机构,并办理下列事项:一、儿童及少年使用网际网路行为观察。二、申诉机制之建立及执行。三、内容分级制度之推动及检讨。四、过滤软体之建立及推动。五、儿童及少年上网安全教育宣导。六、推动网际网路平台提供者建立自律机制。七、其他防护机制之建立及推动。网际网路平台提供者应依前项防护机制,订定自律规范采取明确可行防护措施;未订定自律规范者,应依相关公(协)会所定自律规范采取必要措施。网际网路平台提供者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告知网际网路内容有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或违反前项规定未采取明确可行防护措施者,应为限制儿童及少年接取、浏览之措施,或先行移除。前三项所称网际网路平台提供者,指提供连线上网后各项网际网路平台服务,包含在网际网路上提供储存空间,或利用网际网路建置网站提供资讯、加值服务及网页连结服务等功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