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为还卡债性交易 反咬老公召妓…法官判离
新北市李姓科技公司负责人不满高姓妻子常以言语羞辱、传简讯诅咒「全家死光」,甚至为还卡债而性交易,因此诉请离婚,高女则反咬老公嫖妓;法官认为双方婚姻难以维持,判准离婚。
判决指出,李男、高女于民国97年结婚,李指控妻子经常骂他「干」、「贱人」、「贝戈戈」或「去死」等语,且非常排斥与他的家人相处,更禁止他与家人联络,连逢年过节时也不愿让他返家过年,甚至曾传简讯,「祝你大过年全家死光,你就可以一整年顾着死人。」
另外,高女婚后挥霍无度,信用卡卡费帐单动辄高达10几万元,李男曾于98年10月间替妻子缴纳50万元卡费,后来因为无法再替对方负担,高女为偿还卡债竟从事性交易,李男发觉后加以劝阻,但高女却不予理会。
不过,高女反驳,婚后因所丈夫公司所需资金、借款等远高于工作收入所得,因此要求她卖淫,她于100年底短暂从事性交易,所得均用于支付原告公司专案、程式设计等费用及生活所需费用,李男的说法是「倒因为果」。
法官认为,李姓夫妇一人召妓、一人卖春都已伤害婚姻,分居后高女不断传简讯辱骂、讥讽丈夫,显见双方已无法良好互动与沟通,虽然双方都有责任,但高女的「可责性」高于李男,因此判准离婚,可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