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会:若申请总统赦免准驳前 应暂缓执行死刑

监察院今天举行「人权阿普贵(Upgrade)」活动庆祝国际人权日。(赵婉淳摄)

人权会今天发表「两公约第3次国家报告独立评估意见」,针对死刑议题,人权会表示,在全面停止执行死刑或废死前,法务部应妥善处理执行死刑的各种问题;根据公民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如果申请总统赦免,尚未作成准驳前,就应该暂缓执行死刑。

行政院日前已提出《两公约》国家报告,人权会今天正式发表独立评估意见,探讨参政权生命权、反酷刑、反歧视、身障者权利、新住民劳动权等议题。

关于死刑议题,人权会说,2017年两公约第二次国家报告国际专家审查意见就提到,「政府借由据称显示大多数民众仍支持死刑的民调,正当化其保留死刑的态度。审查委员会敦促政府与蔡英文总统,带头提升公众对于反对酷刑及非人道处罚的认识,而非仅一昧在意民调。审查委员会强烈建议政府采取果断的措施,即刻暂时停止执行死刑,并以在不久的将来,全面废除死刑为目标」。

人权会表示,依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36号一般性意见,严重社会心理智能障碍,难以平等自我辩护或难以理解判决理由、人权曾受严重受侵害之人,不得处以死刑,并举2020年的翁仁贤案为例说明,虽有将例行性身心医师评估结果回传法务部,但执行前如果没有针对死刑受刑人进行身心状况评估,便侵犯生命权。

人权会强调,在全面停止执行死刑或废除死刑之前,法务部应妥善处理执行死刑的各种问题,避免受刑人过晚获知执行死刑,来不及寻求救济监所人员法警各自权责法规不周等;根据「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如果申请总统赦免,尚未作成准驳前,就应该暂缓执行死刑。

此外,美国劳动部今年首次将台湾远洋渔获名列「强迫劳动制品清单」,引发国际质疑台湾不当对待外籍渔工。人权会指出,我政府权责机关持续推动保障外籍渔工权益相关措施,积极改善远洋和沿近海渔业中渔工劳动条件,包括落实渔船上的劳动检查、提高渔船资讯透明度等,以及避免强迫劳动及人口贩运的发生,借此彰显我国打击非法决心,并有助于改善我国际形象